东营港广利港区航道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东营港广利港区航道工程监理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31****-*******F041276项目名称东营港广利港区航道工程
项目所在地东营市建设性质新建
招标备案号JL********8-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JL********8招标类别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立项文号鲁发改交通【2016】418号
项目法人单位东营广利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东营广利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单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365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及部、省、市专项补助资金100%
评标细则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共计一个标段,航道按照5000吨级单线航道建设,自规划通用泊位一期工程港池东端起,沿251°00′-71°00′方位,航道全长25.6千米,设计底高程-8.5米,通航宽度100米,设计边坡1: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吹填工程、导助航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9657.98万元。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为本工程提供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第三方的关系协调管理服务。监理服务期:自建设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确定中标人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缺陷期满的监理。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监理服务二次招标,标段号:JL-00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25.6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监理服务二次招标
(JL-001)
本工程共计一个标段,航道按照5000吨级单线航道建设,自规划通用泊位一期工程港池东端起,沿251°00′-71°00′方位,航道全长25.6千米,设计底高程-8.5米,通航宽度100米,设计边坡1: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吹填工程、导助航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9657.98万元。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近五年(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验收资料中的完工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一个疏浚工程量在500万立方米以上航道工程监理业绩。
财务要求2013年至2015年度连续三年盈利。
信誉要求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超过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的状态。 2、申请人没有正受到被交通运输部等部委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受到被交通运输部等部委或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降低信用等级的行政处罚。 3、申请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者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没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5、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水运工程监理工作5年及以上。担任过至少一个航道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2.安全工程师(1人):需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监理员(5人):具有监理业务培训证。
4.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运行业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5.造价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经济专业水运行业(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满足基本要求。
分包要求
联合体要求不允许
其他要求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09-06至2016-09-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9-26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玉兰广场6号楼508第一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东营广利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59号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6号楼507室
邮政编码257091250101
联系人周志伟曹海涛
电话135*****838159*****091
传真****-***********-********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6-09-0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理服务 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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