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工 程 编 号:****************5
项 目 序 号:********050005
工 程 名 称: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31合同段)施工招标
项 目 名 称: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
公 告 时 间:2005年9月12日08:30时 至 2005年9月21日17:30时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评 标 方 法:最低价法
招 标 范 围:深圳市南坪快速路(一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第30合同段的绿化面积约14.7万平方米,第31合同段的绿化面积约15.0万平方米。
工 程 概 况:
项 目 总 投 资:223600万元
工程 估价:800万元
工 程 地 点:深圳市南山区、龙岗区、宝安区
预计开竣工日期:2005年10月1日 至 2006年1月1日
工 程 总 面 积:0平方米
发包 部份 面积:0平方米
工 程 质 量 要求:合格
招 标 公 告 文 件
领 取 日 期:2005年9月12日 至 2005年9月21日
上 午:09:00时 至 12:00时
下 午:14:00时 至 18:00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最低企业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等级条件:二级;
投标申请人应有的其它条件: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验,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该公章;
2)申请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要求: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核验,并提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近五年内完成的广东省内公路(或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工程中至少有一项工程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验原件。
4)未被国家、交通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2004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以往承建的本招标人所属项目中不存在与本招标人有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5)报名时,须由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投标报名起止时间:2005年9月12日08:30时 至 2005年9月21日17:30时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杨海
联 系 人:宋浩、李士强
联 系 电 话:********
招 标 人: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名单位应当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报名单位的项目经理应当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未办理企业信息卡的投标人,应提前办理该卡后方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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