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颁奖晚会舞美设备及服务租赁招标公告
某部颁奖晚会舞美设备及服务租赁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某部颁奖晚会舞美设备及服务租赁
二、项目编号:2024-JWBJJB-F403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LED显示屏 | 2*4米*2 P2.5 | 平方米 | 16 |
2 | 大屏控台 | S3 | 个 | 1 |
3 | 本记笔电脑 | 苹果 | 台 | 3 |
4 | 光纤系统 | 套 | 2 | |
5 | 光束灯 | BM400 | 台 | 12 |
6 | LED染色灯 | PAR54 | 台 | 20 |
7 | 数字信号放大器 | ACME | 台 | 3 |
8 | 灯光控台 | MA2 | 台 | 1 |
9 | 面光灯 | COB | 台 | 12 |
10 | TURSS架 | 13*5.5米 | 组 | 1 |
11 | 追光灯 | ACME380 | 台 | 2 |
12 | 数字硅箱 | 24路 | 组 | 2 |
13 | 陷阵列音响全频 | LA210 | 只 | 8 |
14 | 陷阵超低 | S228 | 只 | 4 |
15 | 返送音响 | M15 | 只 | 4 |
16 | 功率放大器 | 台 | 6 | |
17 | 头戴话筒 | SHUER | 套 | 8 |
18 | 手持话筒 | SHUER | 套 | 8 |
19 | 电容话筒 | SHUER | 套 | 4 |
20 | 无线放大系统 | SHUER | 套 | 1 |
21 | 调音台 | M32 | 台 | 1 |
22 | 导播台 | 套 | 1 | |
23 | 摄像机 | 台 | 3 | |
24 | 气柱机 | 1500W | 台 | 4 |
25 | 干冰机 | 2000W | 台 | 1 |
26 | 音响师 | 人 | 1 | |
27 | 灯光师 | 人 | 1 | |
28 | 视频师 | 人 | 1 | |
29 | 导播 | 人 | 1 | |
30 | 摄像师 | 人 | 3 | |
31 | 搭建工人 | 人 | 5 | |
32 | 运费 | |||
33 | 化妆师 | 4名主持精化 若干演员粗化 | 人 | 2 |
34 | 视频制作 | 每个3到4分钟, 拍摄+制作+专业配音 | 个 | 10 |
备注 |
2.10个视频拍摄制作分布在北京不同6个区县,需在3天内完成拍摄制作。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否;
2.项目预算:*****.00元;
3.最高限价:*****.00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最低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ll*******@163.com
(六)踏勘答疑时间:8月31日8:00至9:00;踏勘联系方式:166*****825。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9月2日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9月2日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内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盖女士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82*****111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先生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3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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