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台州研究院PPP招标公告
浙大台州研究院PPP招标公告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台州市科学技术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浙大台州研究院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浙大台州研究院PPP项目
项目编号:台州确[2016]188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华伟
项目联系电话:186*****07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采购单位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楼1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王森,********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翟华伟,186*****07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概况1.1项目范围项目位于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新区内,位于永宁河以西,市府大道与芷东路(规划1#路)交汇的西北角,西北靠泥塘山。1.2项目建设内容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总建筑面积为380000平方米(包含已建科研实验楼331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7838平方米,包括科研创新组团、浙大(台州)工程师学院、科技创新组团,公共服务组团和生活配套服务组团共五大功能组团。地下建筑面积102162平方米,主要用于机动车停车库、非机动车库、人防工程、水泵房等。其中专家公寓项目不纳入本次PPP项目边界范围内,本PPP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见磋商文件第三章。1.3采购需求为打造台州科技城核心区块、科创综合增值服务平台,本项目从全链条设计、全过程服务、全周期运营考虑,主要包含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有以下几部分:规划设计服务:整合优势规划资源,根据相关规划设计规范要求,结合原有区块规划,全局设计本项目功能区划,并获得政府认可。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含孵化组团、科研组团、工程师学院、创业指导中心、学术交流、行政管理、研究院、生活配套等建筑功能单元。运营内容:在PPP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于运营期负责项目运营工作。2、项目总投资本PPP项目总投资额约17.6亿元,包含前期已建成的科研(实验)1#楼和科研(实验)2#楼投资费用、设备费用(3000万元,分别纳入一、二期工程费用由项目公司统一安排)、拟新建工程部分建设费用以及全部建设期利息。3、PPP合作方式3.1运作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DBFO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3.2项目公司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投资金额的40%,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基投公司”)为政府方指定出资代表,出资比例为40%,中选申请人出资比例为60%。3.3项目合作期限项目经营期暂定为30年。4、项目回报来源本项目回报主要来源于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通过实施PPP合同中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活动,获得向项目使用方收取相应费用的权利,用以平衡项目公司投资收益。具体项目回报机制见第三章。5、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期18个月。二期工程于2021年9月底开工,工期约18个月。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1.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1.2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规划设计资质乙级;1.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2、财务要求2.1截止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2.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3、业绩要求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2亿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4、其他要求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4.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2)联合体须满足2规定的财务要求;联合体中设计方应具备1.2要求的规划、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施工方应具备1.3要求的施工资质、3要求的施工业绩;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 PPP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项目实施机构。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600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6年09月14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09月02日 14:30至2016年09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1412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代理机构发送
磋商文件售价: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9月14日 08:30至2016年09月14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市电信大楼南面)三楼3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9月1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市电信大楼南面)三楼305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华伟
项目联系电话:186*****07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台州市科学技术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佰万(3000,000)元整。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电汇单。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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