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西夏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3: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银
项目联系电话 0951-*******/155*****201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7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茆佳153*****943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银、李瑾、朱佳、汪清勇0951-*******/155*****201
附件:
附件1 投标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4ZCG077

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为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前期设计项目,其仅包括灌木栽植142株、地被栽植4082.8平方米、乔木栽植177株、挖除脱腿枯枝云杉68株、挖除榆叶梅1株、挖除爬地柏240平方米、移植云杉93株、移植桧柏19株、移植榆叶梅球15株、移植连翘18株、移植金银木8株,种植完成后进行二级养护,养护期一年,新建2套廊架、灌溉系统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响应者,请于获取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内,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后,将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qq.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者,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713号        

联系方式:茆佳153*****9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招商银行银川分行办公楼)12楼1205室            

联系方式:张银、李瑾、朱佳、汪清勇0951-*******/155*****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银

电 话:  0951-*******/155*****20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景观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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