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部分档口合作经营服务2024年第五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部分档口合作经营服务2024年第五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委托,就温州医科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风味档口经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我们诚恳地邀请贵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参加磋商,并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磋商响应文件,按时前来磋商和最终报价。
一、项目编号:HQCYFWZX-2024-005
二、项目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餐饮服务中心部分档口合作经营服务(2024年第五批)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各校区食堂6个特色档口,以6个标段分别独立磋商,各择优录用1个合作经营单位或自然人,合同期:约两年。▲每个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或自然人可以报名参加多个档口磋商,但最多只能选择中标一个档口,不能同时兼营两个及以上档口。
其中标段1、2、3、4按成交的营业额百分比收取管理费率收取管理费,标段5、6按成交固定管理费收取管理费。
1、按营业额百分比收取管理费率
标段 | 档口所在位置 | 经营范围 | 档口面积约(m2) | 月保底营业额及 管理费率(下限) | 其他费用 | 备注 |
1 | 茶山校区杏园食堂一楼14号档口 | 地方特色风味小吃 | 13.3 | 月保底营业额2万,每月营业额10%收取 | 水电费按表收取,卫生费等按营业额的3%收取 | |
2 | 学院路校区食堂二楼2号档口 | 风味简餐系列 | 16.72 | 月保底营业额2.5万,每月营业额10%收取 | 水电费按表收取,卫生费等按营业额的3%收取 | |
3 | 茶山校区桂园食堂一楼3号档口 | 地方特色风味小吃(轻食系列及面食系列除外) | 40.00 | 月保底营业额6.5万元,每月营业额10%收取 | 水电费按表收取,卫生费等按营业额的3%收取 | 可用燃气,燃气费由餐饮服务中心抄表从收入中扣除 |
4 | 滨海校区食堂四楼12号档口 | 兰州拉面 | 24.57 | 月保底营业额4万元,每月营业额10%收取 | 水电费按表收取,卫生费等按营业额3%收取 | 可用燃气,燃气费由餐饮服务中心抄表从收入中扣除 |
2、固定管理费收取
标段 | 标段名称 | 规划用途 | 面积约(㎡) | 管理费底价 (单年度/元) | 备注 |
5 | 茶山校区杏园食堂一楼吧台档口 | 水果、面包、糕点、饮料系列z | 11.13 | *****元/年 | 公摊水电费、卫生费收费按每月800元收取,寒暑假期间不营业不收取。 |
6 | 学院路校区食堂一楼2号档口 | 水果、饮料系列 | 28.61 | *****元/年 | 公摊水电费、卫生费收费按每月800元收取,寒暑假期间不营业不收取。 |
注:标的实际出租面积以现场测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内容及要求。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以本人名义注册的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自然人年龄应在18至58周岁(即1966年8月27日至2006年8月27日)之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近三年未被政府机构或银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前报名、购买磋商文件均有效,未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拒绝参加磋商)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七、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供应商投标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公章。
注:本次报名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磋商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磋商时提交资料为准。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599号-鹿城壹号18幢803室
3、磋商时间:2024年9月9日14点30分
4、磋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599号-鹿城壹号18幢803室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到磋商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189*****197
质疑联系人: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传 真:0577-********
项目联系人: 张斌、郑永强
项目联系方式:0577-********、137*****199
质疑联系方式:0577-********、137*****199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中共温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驻温州医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518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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