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连山项目区招标公告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连山项目区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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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连山项目区)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8-28 至 2024-09-03
撰写单位: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牛刚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连山项目区))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连山项目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连山项目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32,546.28
最高限价(元):1,532,546.28
采购需求: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连山项目区)(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48,330.39
最高限价(元):848,330.39
采购需求: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连山项目区)(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152,160.77
最高限价(元):1,152,160.77
采购需求: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连山项目区)(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二次(或最终)报价提交。供应商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时30前邮寄到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接收人:蔡陆陆,联系电话:150*****168。请投标人掌握好送达时间,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投标单位名称、所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19号
联系方式: 150*****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星路滨海开发小区11号楼B
联系方式: 0429-*******
邮箱地址: 186*****56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建达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牛刚
电 话: 042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山治理 废弃 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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