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第七中学食堂经营场所托管招邀标第二次公告
瑞安市第七中学食堂经营场所托管招邀标第二次公告
一、招标单位:瑞安市第七中学
二、招标项目:瑞安市第七中学师生食堂经营场所托管
三、学校及食堂简况:
1.学校师生总人数约750人。
2.食堂共有二层,总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
3.学校已配备一定数量的餐具、厨具、灶具、冰柜、留样冰箱、餐桌餐 椅、保鲜设备、消毒设备、蒸饭设备和一卡通售菜系统等,小件物品由经营商提供。
四、承包期限:
五、招标要求:
1.注册资本在300万元(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执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的各种执照。
2.有五年以上的学校餐饮服务的经验,效果良好。
3.具有良好的商业品牌信誉、职业道德和商业经验。
4.日常负责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食堂经营及管理经验。
5.承包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厨师需持有厨师证。
6.承包方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签定合同协议。接受学校和学生对食堂饭菜、服务质量的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学校有权单方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学校概不负责任。
7.承包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交纳委托管理费、水电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同时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肆万元(¥*****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中标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恶意提高商品价格、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学校固定资产损失等事项给学校或师生造成损失的补偿。
六、投标与评标方法:
1.标书内容。
(1)投标书应以中文书写。
(2)投标书的组成:
①经营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可用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投标人资质、经营业绩及工作经验。
④服务要求(食品质量、菜样、品种、进货渠道等)。
⑤对师生的优惠承诺(价格承诺、优惠或其它优惠)。
⑥其它方面(经营方案、特色等)。
(3)评标方法
①技术标占100分,细分见下表:(需陈述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进行陈述的相关内容不予以给分)。
②由学校相关处室、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标书进行综合评分。去掉最高、最低分后,其余评分人的平均分即为投标人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③原学校食堂经营者由于在校经营期间师生评价满意度高,若继续参与本次投标,予以总分加1分。
(4)本次投标根据得分确定供应商,如出现分数相同时则学校评标小组有权通过实地勘察决定中标者。
(5)技术标1份,密封后上交。
2.无效标的确认
(1)投标书逾期送达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的;
(3)投标书未加盖法人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4)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5)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投标资格审查时 不一致的;
(6)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7)未响应相关承诺的;
(8)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3.投标人须交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整(¥*****元)(中标方不退,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方在开标后如数退回,均不计利息)。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2024年9月1日前)签订托管合同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同时从其他投标人中择优录取。
4.学校在编教职工不得成为被委托人和经营人。
七、双方管理责任、权利及义务
(一)委托管理方式
1.食堂从业人员的工资、奖金及社保等福利待遇及遣散费等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2.招标方新建的厨房、餐厅内初次设施设备由招标方配置,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运行和管理均由中标方负责,期满应如数且完好无缺地交还给招标方所有。
3.招标方食堂餐厅相关设施中标方如需更新,其所产生的费用除和招标方协商,招标方同意负担外,其他的由中标方自负。
4.为了降低食堂营业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价廉物美,还利于学生,招标方不向中标方收取托管费,也不向中标方收取承包费或租金,不向中标方摊派任何与托管无关的费用。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责任(校方):
1. 甲方提供学校食堂用房(包括餐厅、厨房、售饭菜间及仓库等)及现有设备、炊具用品、餐桌等,甲方将食堂财产清点列单后移交给承包方,期满应如数且完好无缺地交还给招标方所有。
2. 甲方提供水、电等予乙方,食堂的水、电及其他日常维修等各种开支均由乙方自负,每学期甲方将向乙方收取水、电费。
3. 为了便捷服务,学校使用电脑刷卡系统,日常维修费由乙方自理,学校不再投入资金增加和维修设备。(设备升级及年维护费由校方负责)
4. 有权对中标方的经营管理、食品卫生和服务进行指导、监督与评估,如学生民主测评满意率达不到70%或《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评估不合格,单方有权终止合同。
5. 如发现中标方商品价格高于同类商品市场价*优惠率(特价商品除外),每查获一例招标方监督中标方返还全校学生2000元的菜品;每学期查获三例及以上,招标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
6. 如发现中标方经营“三无”食品、裸装糕点、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外购非定型包装食品等,每查获一例记入档案;每学期查获三例及以上,招标方单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责任(中标方):
1.有权聘用从业人员,经费自理,社保、医保、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运营费用均由乙方自理。负责经营管理、保证持有效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校园出入证等在招标方的指导与监督下开展“低价格、高质量、优服务”的经营活动。
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及学校作息时间,做好经营服务。保证在托管期间按照有关要求让师生吃得放心、吃得满意,如发生人为造成的事故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自负其责。
3.明码标价、优质服务。保证不经营“三无”食品、裸装食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外购非定型包装食品等。
4.开设专柜须得到招标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食堂或其中某一区域转租,如发现转租,一经查实,招标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5.乙方须使用电脑收费刷卡系统,学生预交的费用由学校统一收取,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消费情况每周结算拨付给承包者(以刷卡系统的原始数据为准)。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不得赊欠帐款,不得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
6.乙方负责食堂的食品、消防、人员等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安全责任。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做好安全台帐,以及食品留样工作。不得采购和销售不安全、不卫生的食品,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7.乙方须缴纳承包风险抵押金人民币肆万元整(¥*****.00)予甲方,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将学校设备损坏(达到我校资产报废年限,经我校研究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如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全额没收风险抵押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取消经营资格。
8.若有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9.食堂内水费、电费、燃气费和日常维修费用等均由承包者自行承担。
10.若因学校改建拆建,需要改变食堂有经营地点乃至停止食堂营业,乙方要无条件接受。
(三)其他约定
1.招标方组织学生民意测评每学期1次,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在80%以下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招标方监督中标方返还全校学生1000元的菜品,70%及以下招标方有权终止协议。
2.中标方保证在上课、课间操期间不向学生经营,刷卡须准确无误,校园卡只准师生消费,不得刷现金。中标方保证在托管期内不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安全事故或受到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否则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提出相关索赔。
3.中标方水电等营运费实行计表按季或按学期向招标方缴纳。
4.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必须向招标方缴纳一定额度的风险抵押金(履约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数额根据上年度营业额的2.5-10%确定。在服务期内,未发生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损坏等各类事故和各种违约情况的,且经师生满意度测评达到招标方考核标准的,风险抵押金于每年协议终止时全额返还(不计利息);若发生违约责任的,则扣除违约金后余额返还(不计利息)。
5.中标方每餐主副食品名称价格应亮堂,品种、质量、价格、卫生及服务人员态度等必须令人满意。菜价以中低档为主,高、中、低档比例适宜,净利润控制在营业额的6%以内。
八、评估考虑的因素(供参考)
1.投标企业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身份证、健康证明、原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承包人身份证复印件。
2.负责人员的名单及派驻人员基本情况,包括食堂管理从业经验,厨师资格(资格证复印件)等。
3.经营业绩,经营期间所得认证、奖励的证明材料。
4.提供近5年内有经营食堂经历的相关合同及文件。
5.承包的经营管理能力说明
(1)管理思路与组织架构,包括从业人员数量,各类厨师、工种的人员配备情况、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2)处理师生投诉的渠道,处理时间和落实处理结果的方法。
(3)处理紧急意外事故的手段和方法,如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食堂就餐人数大幅度增加的应对措施等。
(4)质量控制措施、卫生控制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
(5)就餐高峰期,缩短师生长时间等待的解决方案。
6.承包经营方案设计
(1)怎样做到就餐保证,举例说明菜色品种多样及售买方式(是否可以多元化),怎样提高师生满意度,保证师生的就餐率。食堂经营方案、服务承诺、饭菜价格、经营优势。合理搭配学生每日的营养用餐;
(2)方案应用A4页面排版,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篇幅不宜过长,字体清晰,用语准确,不得使用模棱两可的字句。
7.对师生的优惠措施。
九、招标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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