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B地块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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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8-28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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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B地块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

勘察: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地块内与设计相关的测量工作及物探、地块周边道路市政管线物探),完成本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基处理、路基处理、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等工作;

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弱电、智能化及外网设计等相关专业、销售物料设计(合同附图、车位公示信息、差异户型、红线内不利因素等)]、绿建设计、铁艺栏杆设计、外幕墙设计、亮化泛光设计、标识设计及深化、钢结构深化设计、商业包装设计、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含照明、绿化、铺装、园建、全年龄段活动设施、亮化、海绵城市设计、标识导示等)、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售楼处、社区大堂、样板间装修设计;大区地下室大堂、前室及光厅室内装修设计、首层大堂室内装修设计、标准层公区室内装修设计)、抗震支架设计、装配式设计评分要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地库二次设计(含地库画线及墙面、天棚装饰设计)及所有标识设计、智能化设计、门窗深化与外立面深化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出具设计变更图纸、项目投资预算书编制、根据项目进度完成各阶段设计服务、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项目负责人现场驻场等工作,所有施工图纸均需要达到可直接指导现场施工深度,除甲方要求外,不允许出现二次深化设计情况字样。

施工: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包含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BIM工作内容:第一部分:BIM土建工程专业建模阶段:园区内地下车库BIM土建专业模型(含:地下管线模型、场地布置模型、结构模型、建筑模型、综合管线模型;

第二部分:BIM机电工程专业建模阶段:园区内地下车库BIM机电专业模型(含:通风空调模型、给排水及消防模型、照明模型)。具体内容:机电安装的管线综合优化、净高检查、碰撞检查、设备族库整理、模型的更新维护。

2.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含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3683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面积683平方米。

2.4 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费折扣系数 0.60;设计费折扣系数 0.60;工程费折扣系数1.00。

2.5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阜丰胡同以北、东新路以南临河街以西、滨河路以东。

2.6 工程建设周期:2024年9月27日至2026年12月30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施工图设计周期:项目方案定稿以后,35天内出具全套施工图。设计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预计服务期限:3年,最终以实际为准;

勘察周期: 中标后 15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 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 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其他省(市)核发 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 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是由一项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 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 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部分负责人1人,须具有5年以上设计管理经验,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勘察部分负责1人,须具有5年以上勘察工作经验,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施工部分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出的施工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4人、专职安全员4人、 材料员1 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项目管理人员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以上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

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及以上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是由一项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受限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 建管〔2018〕28 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 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 《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 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 2020 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 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 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 项目的投标。

3.12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 缴纳(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1. 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应自2024年8月28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3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 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 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 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 年9月19日 9 时 00 分,地点:长春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217开标室。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 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于投标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内提供的腾讯会议室号码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 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电话。投 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 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8号吉盛伟邦A座四楼

    联系人:刘晓婷

    电 话:138*****5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高新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尹新茹

电 话:185*****675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 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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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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