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库招标公告

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库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库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浙江省机场集团全资子公司。本次招标内容为新能源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库,入库单位根据招标人需要对招标人投资业务提供新能源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辅助招标人进行专业管理。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选聘监理单位入围公司新能源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库。

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新能源项目监理服务供应商库项目库选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施工前期监理服务内容:协助我司做好开工前准备,主要包括审核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并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出具会审纪要;参与我司与项目建设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审查项目建设供应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项目建设供应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我部安排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在完成所有上述材料准备后,审批开工报告,并向属地机场(板块公司)申请开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项目建设供应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监督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督促项目建设供应商落实好各分项工程及整体工程的施工进度监督项目建设供应商现场施工管理,同时在监理服务期内正确、合理的处理好项目建设供应商的关系,及其与我司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综合协调会议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节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协助我部负责对施工变更签证,复核施工变更,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协助我部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项目建设供应商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协助我司组织进行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我部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此外监理单位应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质量保修期监理服务内容: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归属。审核修复方案和修复费用,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

2.2计划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2”模式,第一年为考核期,该期间届满前60日,委托方将对受托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合同自动向后顺延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合同终止。(具体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通过上一年度或本年度工商年检,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同时具有健全的质量体系,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质量过程控制能力的独立法人;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

⑥拟派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空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8 月 28 日9时30分至2024年 8 月 31 日9时30分(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4.3 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下称“投标管家”),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无标书费项目可选)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2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投标管家”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见投标人须知第10款)。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sairport.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e招) https://ebid.zjairports.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https://b.zhengcaiyun.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方式为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或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或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或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电子招标须知:

8.1注册: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e招)网址(https://ebid.zjairports.com/),点击【供应商】模块,按指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可在【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操作手册》进行查看。

8.2 CA办理:各投标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投标,为保证投标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前往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e招)网址(https://ebid.zjairports.com/),点击【CA办理】办理投标所用CA(电子投标文件盖章、生成、解密必须用到CA)。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CA办理联系电话:153*****168),以免影响投标。

8.3 投标工具下载: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航e招)网址(https://ebid.zjairports.com/),点击【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下载“投标管家”程序并安装,注册手续完成后的所有程序均需登录“投标管家”完成。

9.招标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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