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第一批)招标公告

特种车辆(第一批)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桂林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一批)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民航函[2015]99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桂林机场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第一批)
标段1:交直流电源车4台;
标段2:气源车2台;
标段3:残疾人登机车1台;
标段4:行李传送车10台;
标段5:升降平台车2台;
标段6:机场摆渡车4台;
标段7:行李拖车头10台、行李拖斗(板)160个;
标段8:重型泡沫车1台;
标段9:快速调动车1台;
2.3交货时间:
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
标段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3台、2017年12月交付7台;
标段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标段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标段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3台行李拖车头、20块行李拖斗(板);2017年12月交付7台行李拖车头、140块行李拖斗(板);
标段8: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标段9: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
2.4 交货地点:桂林两江国际机场
2.5 质量要求:货物技术指标达到国家或民航行业现行有关标准
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进行招标和实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5.1.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1.2投标产品应按相关规定具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民航局已通告机场设备信息表内(须附官网信息截图)或具有经民航局认定的机场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如适用)。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所在国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在交货时还需提供我国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3C认证证书(如适用)。
5.1.3标段8、标段9所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所投标产品须具有(或相同单元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及对应的检验报告,或提供所投车辆的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出具的书面承诺。
标段8:机场重型泡沫车应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MH/T7002-2006)第4.1.3要求,并还应符合《消防车 第3部:泡沫消防车》(GB7956.3-2014)要求。
标段9:快速调动车应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MH/T7002-2006)第4.1.1要求,并还应符合《消防车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7956.3-2014)要求。
5.1.4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企业信誉良好,已往履约情况良好,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受到过行业监管部门的通报批评。
5.1.5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1.6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废标的风险。
5.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5 日至2016年 9 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办公室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yzhao_happy@163.com进行投标报名。
6.2报名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符合5.1.2和5.1.3相关要求的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留存),以及word可编辑可版本的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6.3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6.4招标文件费每标段售价为600元(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招投标项目报名费100元),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
账号:0200 3000 1910 0000 260
行号:1021 0003 0007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2、请用公司基本账号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联系方式
地 址:南宁市壮锦大道24号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办公室
邮 编:100621
联 系 人:赵 岩、郭其杰
电 话:***-********转821、670
邮 箱:yzhao_happy@163.com

招标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
2016年9月 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种车辆 扩建工程 机场航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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