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桩基础、基坑支护及边坡检测采购公告

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桩基础、基坑支护及边坡检测采购公告

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桩基础、基坑支护及边坡检测采购公告
1 项目名称: 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湖街道,光明大街与楼辉路交汇处西北角,西邻华夏路,北临狮明路。项目定位为45班/2100学位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30班/1350学位,初中部15班/750学位),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微格教室、架空层、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教职工宿舍、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3 采购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4 发包工作内容: 光明区楼村第四学校(暂定名)建设工程范围内桩基础、基坑支护及边坡检测全部内容,具体以图纸及相关规范为准。
5 公告发布时间: 2024-08-27 15:00至2024-08-30 18:00
6 报价方式: 固定报价 暂定价 ******.80 元
7 结算方式: 结算时以实际工程量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及 (粤建检协【2015】8 号)计取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按照现计价原则现场实际工作内容和工程量计算,结算最高限价为99.******万元,最终结算以区相关审核部门审定意见为准。
8 工程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
9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资格要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 号)相关规定,过渡期为新标准发布之日起至2024 年10 月31 日。项目招标在过渡期内,新旧两种资质的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1)未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含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2)已更换新资质证书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之一资质: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以及在证书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含有地基基础检测)以及在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gwsgcglyb@szgm.gov.cn 政务邮箱。
11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176*****809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边坡检测 基坑支护 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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