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镇市沟帮子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100吨/日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北镇市沟帮子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100吨/日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北镇市沟帮子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100吨/日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4,800.00
最高限价(元):165
垃圾渗滤液处理的相关要求及标准
沟帮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的2024年北镇市沟帮子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100吨/日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要求处理渗滤液并达到排放标准。采用适宜的处理工艺,改善厂区环境,最大程度的发挥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一、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
1、要求处理工艺较为先进,有较好的处理效果,应采用预处理+两级碟管式反渗透(DTRO)处理系统工艺,确保运行稳定,出水达标。
2、节省占地面积,工艺简单并符合国家标准。
3、自动化程度要高,系统应采用自动化控制,处理系统启动迅速,可以间歇运行,易于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同时考虑具备手动操作功能,便于检修维护。
4、处理工艺中具有一定的抗冲击负荷能力。
5、运行成本经济合理,有利于节能降耗,降低运行费用。
二、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及日处理能力
1、由中标方负责提供整套处理设备及工艺所需的配套附属物和土建所有附属物,并承担安装、调试、药剂、维修维护、电费、运行(所用的全部费用)、运输、拆除等一切运营服务费用,用于北镇市沟帮子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处理垃圾渗滤液。
2、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应满足90-100吨/日以内。
三、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制
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渗滤液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经处理后的渗滤液排放质量浓度限制标准达到色度(稀释倍数)≤40;化学需氧量(COD)≤100mg/L;生化需氧量(BOD5)≤30mg/L;氨氮(NH?-N)≤25mg/L;总氮(TN)≤40mg/L;悬浮物(SS)≤30mg/L;总磷(TP)≤3;酸碱度(PH):6-9;电导率≤400μs/cm;其他污染物达到城镇管网排放标准;同时出水不得投加氨氮去除剂。
四、服务需求:
1、运营服务的目标:本项目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进行处理渗滤液并达标排放,出水水质符合并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2008表2规定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中表1规定的排放标准,以二者中标准更严格的为主。
2、运营服务的内容:乙方提供【一】套【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设备用于本项目处理垃圾渗滤液,并确保DTRO集装箱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
3、运营服务的方式:乙方提供设备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并负责现场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商务要求
1、项目名称:2024年北镇市沟帮子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100吨/日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2、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确认中标后的7日内完设备安装并投入运行(产水合格)。
4、履约地点:辽宁锦州沟帮子经济开发区垃圾填埋场。
5、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6、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最终处理渗滤液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项目预算:处理服务费按照最高限价165元/吨,运营周期为120天,每天处理渗滤液76吨,计算服务费总计为:1,504,800.00元(壹佰伍拾万零肆仟捌佰元整),作为项目预算金额。
结算金额:成交供应商最终单价报价*处理渗滤液量实际发生量=结算金额
费用单价构成:本合同下服务费的综合单价包括设备使用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用、设备运营费用、维修费、税费、设备拆除、运营人员费用、外围土建 、电费、设备基础等运营服务包含的全部内容。
7、如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排放不达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定期和不定期对出水进行达标抽检
8、如果采购人或环保部门对排放水质有新的标准或规定,双方协商处理。
9、中标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高度注意安全生产,接受采购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排除安全隐患,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具体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信誉要求: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文件、解密及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发布磋商公告。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因自身未及时知悉更正公告相关内容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锦州沟帮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政府大街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永和国际11-1号、11-2号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