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第二季度

·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第二季度

2024年4月至6月,山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042家水产养殖单位进行了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地西泮的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39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已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全称

所在地

养殖品种

1

魏阜玉个体养殖户

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李魏屯村

鲤鱼

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全称

所在地

养殖品种

1

青岛平度市双庙水库

青岛平度市李园街道双庙村

鲤鱼

2

张月林养殖场

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铜井村

海参

3

招远市北航奇林水产育苗厂

烟台招远市辛庄镇高家庄子村后海

半滑舌鳎苗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531-********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安全 水产品 警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