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第二季度
·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第二季度
2024年4月至6月,山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业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1042家水产养殖单位进行了检查。
一、执法人员发现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地西泮的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0.39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已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养殖品种 |
1 | 魏阜玉个体养殖户 | 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李魏屯村 | 鲤鱼 |
二、执法人员发现共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应予以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全称 | 所在地 | 养殖品种 |
1 | 青岛平度市双庙水库 | 青岛平度市李园街道双庙村 | 鲤鱼 |
2 | 张月林养殖场 | 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铜井村 | 海参 |
3 | 招远市北航奇林水产育苗厂 | 烟台招远市辛庄镇高家庄子村后海 | 半滑舌鳎苗种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531-********。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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