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茂名市电白区渔港防护堤治理工程二期海域使用论证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第二次
关于公开遴选茂名市电白区渔港防护堤治理工程二期海域使用论证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第二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定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为茂名市电白区渔港防护堤治理工程(二期)海域使用论证招标代理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茂名市电白区渔港防护堤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
3.项目地点:茂名市电白区
4.项目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海堤治理,修复受损码头、修复护岸;港池、避风塘、航道整治(涉及3个渔港、2个避风塘、1个渔船停泊区);配套完善建设渔港避风塘应急设备配置。该项目并获批下达1.75亿元国债资金,项目分二期实施,二期投资估算1.57亿元。
二、代理内容
本次服务的内容为茂名市电白区渔港防护堤治理工程(二期)海域使用论证招标代理服务。服务要求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承担茂名市电白区渔港防护堤治理工程(二期)海域使用论证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依法办理招标备案工作及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放、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和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工作。
三、代理费标准
茂名市电白区渔港防护堤治理工程(二期)海域使用论证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费率结合报价下浮率计费,报价下浮率不低于20%。
四、报名条件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必须具备可以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意识。
4.业绩要求:必须有承接过相关服务招标代理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
五、提交材料
报名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业绩证明材料: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4.报价函。
六、材料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9日。
2.地点:电白区水东街道政法路11号原林业局三楼。
3.联系人:聂先生,电话:******* 177*****436;
谭先生,电话:******* 139*****998。
七、选择办法
对招标代理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经我局党组会研究,并在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单位中择优确定一家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并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定公告在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茂名市电白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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