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榆社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申报的通知

关于榆社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单位自主申报的通知

根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和任务清单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4〕89号)和晋中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第二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市财农〔2024〕23号)精神,现将2024年榆社县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单位自主申报条件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青贮玉米、苜蓿、燕麦草、黑麦草等饲料作物的收储。

二、申报对象:榆社县范围内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

三、申报条件:

1.养殖企业要有工商营业执照。

2.有相应的硬化永久型青贮设施,实际收贮量达到200吨以上。

3.企业要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或饲草收购订单合同,建立佐证材料资料齐全。

请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草食家畜养殖企业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到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畜牧站申报,并提供相关手续原件和粮改饲项目青贮饲草申请书(见附件),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地 点:榆社县政府前楼331室

联 系 人:李凯

联系电话:0354-*******

附件:榆社县2024年粮改饲项目需提供资料.docx

2024年榆社县粮改饲补贴项目申请.docx

榆社县2024年企业粮改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docx

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8月27日

标签: 粮改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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