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操场改造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操场改造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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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操场改造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签字盖章原件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采购编号:SXHX-20240901
一、采购条件
山西鸿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原市迎泽区总工会的委托,对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操场改
造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
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操场改造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SXHX-20240901
2.3采购需求:混合型跑道、硅PU球场、室外乒乓球桌、羽毛球柱子、双位腹肌板等采购及
安装,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5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25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交货地点: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
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
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1)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获取时间和方式: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人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将下列文
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272301311@qq.com),并注明项目名
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物产大厦15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迎泽区总工会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云路街15号
联系人:孟女士
电话:13835106866
代理机构:山西鸿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南海东街北三巷1号楼4单元8号
联系人:宋媛媛
电话:15383646437
本项目可采用保函
保函办理、验证方式:
1.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下方链接(https://www.sxbid.com.cn/f
/new/jybzDzbh),选择“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根据提示办理山西
省内响应保函。 技术咨询电话:(0351) 686 1589
2.供应商办理成功后下载保函并附于响应文件中,即视为递交响应保证金。
3.评标委员会专家可登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保障”-“电子保函”相应保
函办理页面,输入保函验证编码,即可在线快速查验保函真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操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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