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及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招标公告

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及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3〕5号),结合我区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我局修订了《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及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2022年9月2日印发的《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及考核工作方案》同时废止,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及考核工作方案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及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范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申报及年度考核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推动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建设运营工作,为区内重点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布局分析、咨询、培训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服务内容

(一)知识产权培训

开展针对性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知识产权咨询

针对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提出可行性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帮助企业制定清晰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优化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三)专利分析

根据企业需要,通过专利检索及分析、专利微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指导等服务,针对性制定专利预警方案,为企业发现风险、规避风险、解决风险提供决策建议。

三、工作流程

(一)建设运营单位遴选

由区知识产权局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遴选1家专业机构作为工作站建设运营单位。工作站建设运作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后重新遴选建设运营单位。

建设运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正常开展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具有专利信息服务和高价值专利培育能力,能为区内创新主体提供包括专利分析、导航预警、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

3.有稳定的服务团队,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工作站运营,服务团队应涵盖区内主要产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自动化类、材料类、建筑类、仪器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生物工程类、药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航空航天类、交通运输类、海洋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医学类、能源动力类、通信工程类、轻工类、电气类、化学类等。

工作站建设运营单位征集通知另行发布。

(二)工作站认定

由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建设运营单位共同开展工作站认定工作,结合评审结果,申报单位的工作基础、创新能力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等,综合考虑确定工作站名单。

工作站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家,本方案发布前已列入工作站且服务期满3年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不满3年的,可选择继续接受服务至3年期满。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数量超过50家,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筛选。

每家工作站服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工作站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1.工作站申报条件

工作站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区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不含各类分支机构);

(2)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3)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

(4)有所在技术领域先进的技术或产品;

(5)有实体生产线、生产车间或科研场所;

(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

(7)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加强自身知识产权工作的强烈需求。

2.工作站申报材料

工作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公示及确定

通过政府网站对工作站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出现异议的,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相关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异议理由成立的,不予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确定公示单位为“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并授予牌匾。

四、年度考核

(一)考核流程

区知识产权局每年对工作站建设运营主体上年度各家服务站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各工作站需配合建设运营主体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考核流程如下:

1.初步审核

对材料的合规性及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不合规不完整的,应在一周内进行补正。

2.专家评审

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组建专家组。专家组可根据需求,要求建设运营单位补充资料或者进行陈述答辩,并根据《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分,形成年度考核评审意见。

3.考核结果确定

年度考核评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工作站,考核予以通过。年度考核评分不足80分的工作站,考核不予通过,并按照《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年度考核扣款标准》(附件2)进行扣款。

经区知识产权局审定,通过政府网站对年度考核拟通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出现异议的,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相关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异议理由成立的,对考核结果重新予以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确定通过年度考核。

(二)考核指标

1.建设运营主体拟定完善的工作站管理工作制度规范,配备10人以上专业工作队伍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站运作情况良好,能较好地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2.总结服务经验,每年提炼形成3项工作站服务典型案例;

3.为每家服务工作站建立清晰的工作台账;

4.建设运营主体每年为每家工作站提供1场以上高质量的专利培训;

5.每年每家工作站入站服务人次不少于5人次;

6.每年为每家工作站提供不少于2次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一对一”辅导;

7.开展专利分析服务,每年为每家工作站完成至少1份专利微导航或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8.每年委托第三方开展满意度调查,服务站整体满意度不低于85分。

(三)资助标准

根据《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深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促进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3〕5号),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建设运营单位单位予以资助。

(四)退出机制

已申报并认定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的单位,有退出意向的,可会同建设运营单位出具退出声明(双方单位均加盖公章),并报区知识产权局确认。建设运营单位认为工作站建设已完成、不再具有建设运营需要的,可会同工作站所在单位出具退出声明(双方单位均加盖公章),并报区知识产权局确认。退出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不再参加当年考核。

附件:1.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年度考核评分表

2.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年度考核扣款标准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1

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年度考核评分表

序号

任务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建设运营主体拟定完善的工作站管理工作制度规范,配备10人以上专业工作队伍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站运作情况良好,能较好地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10

配备10人专职管理工作人员,能较好地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每年提炼形成3项工作站服务典型案例,得10分;如配备工作人员少于10人的,本项得0分。

2

总结服务经验,每年提炼形成3项工作站服务典型案例。

10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管理规范,得1-5分;运行情况良好,得1-5分;如未制定工作站管理规范的,本项得0分。

3

为每家服务工作站建立清晰的工作台账。

5

建立清晰的工作台账,得1-5分;如未建立工作台账的,本项得0分。

4

建设运营主体每年为每家工作站提供1场及以上高质量的专利培训。

15

为每家服务工作站提供1场高质量的专利培训,得5-10分;2场以上,得10-15分;如未提供高质量专利培训的,本项得0分。

5

每年每家工作站入站服务人次不少于5人次。

10

每家服务工作站入站服务人次5人次,得10分;如入站服务人数少于5人次的,本项得0分。

6

每年为每家工作站提供不少于2次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一对一”辅导。

15

每家服务工作站提供2次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一对一”辅导,得10分;4次以上得15分。提供少于2次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一对一”辅导的,本项得0分。

7

开展专利分析服务,每年为每家工作站完成至少1份专利微导航或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25

每家服务工作站需完成1份专利微导航或专利预警分析报告,报告详实且具有参考价值,得15-25分。

如未完成专利微导航或专利预警分析报告的,本项得0分。

8

每年委托第三方开展满意度调查,服务站整体满意度不低于85分。

10

服务站整体满意度85分及以上,得10分;80-84分,得5分;70-79分,得3分;60-69分,得1分;60分以下,得0分。

合计(满分100分)


附件2

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年度考核扣款标准

序号

任务指标

扣款标准

1

建设运营主体拟定完善的工作站管理工作制度规范,配备10人以上专业工作队伍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站运作情况良好,能较好地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缺少工作站管理工作制度,按2000元/家扣除;工作团队人数不足的,按300元/人/家扣除。

2

总结服务经验,每年提炼形成3项工作站服务典型案例。

案例数不足的,按2000元/个/家扣除。

3

为每家服务工作站建立清晰的工作台账。

工作台账缺失的,按2500元/家扣除。

4

建设运营主体每年为每家工作站提供1场及以上高质量的专利培训。

存在工作站未举办培训的,按7500元/场/家扣除。

5

每年每家工作站入站服务人次不少于5人次。

存在单家工作站入站服务人次存在低于5人的,按500元/人/家扣除。

6

每年为每家工作站提供不少于2次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一对一”辅导。

存在为单家工作站提供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一对一”辅导少于2次的,按3750元/次/家扣除。

7

开展专利分析服务,每年为每家工作站完成至少1份专利微导航或专利预警分析报告。

存在专利微导航或专利预警分析报告缺失的,按*****元/家扣除。

8

每年委托第三方开展满意度调查,服务站整体满意度不低于85分。

满意度低于85分的,向下取整,按1000元/分/家扣除。

注:当年度考核评分不足80分时,按本标准执行扣款。



相关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知识产权服务 开发区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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