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留用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园区消防维保二标段及公司安全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留用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园区消防维保二标段及公司安全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留用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园区消防维保(二标段)及公司安全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留用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留用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园区消防维保(二标段)及公司安全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FJW2024-BJ-002
二、项目名称: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留用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园区消防维保(二标段)及公司安全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106.0537万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滨江区留用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园区提供消防维保(二标段)、公司本级(含所有园区和在建项目)安全社会化服务以及附属清单的消防零星维修工作。
五、服务期:1年(自中标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消防维保服务及公司安全社会化服务质量符合要求,将采用1+1的方式续签,服务价格保持不变,并在有关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一年(续签金额需扣除消防零星维修的中标金额)。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
①具有消防设施工程(新)叁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类型资格,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公示,并提供相关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维保人员需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中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投标委派的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
③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不少于1个非住宅类项目的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业绩且单个业绩的规模需大于等于5万平方米;具有1个非住宅类消防评估/消防检查类服务业绩,单个业绩金额需大于等于10万元。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当合同不能反映业绩规模,应提供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采购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账户①: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庆春支行,账号:733*****826********(公对公转账,汇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标书费账户②:198*****720(支付宝账户,汇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
八、投标须知:
1. 报名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特定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付款凭证截图。
2.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将如上特定资格条件证明等彩色PDF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人资料后的1个日历天内进行审核,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审核结果(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人或报名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09月18日09:30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09月18日09:30在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出席)。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联系人:单先生,联系电话:0571-********。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杭州滨江区留用地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江南大道3850号创新大厦12楼
联 系 人:瞿工
联系电话: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联系人:杨春秀
联系电话:198*****720
2024年08月27日
标签: 安全社会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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