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新建连廊清洗服务项目院内议价的公告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新建连廊清洗服务项目院内议价的公告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桃源院区新建连廊清洗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5万元
3.服务期:3年
4.服务地点:南宁市桃源路6号
二、技术要求
1.半年清洗一次。
连廊清洗范围:位于桃源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心花园,连接起门诊、外科综合楼、1号楼、2号楼、3号楼等住院楼的连廊,要求服务项目包涵:清洗连廊顶部露天外檐及下方的连廊柱子,清理连廊顶部排水口等。
2.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使用的耗材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同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作业过程中清洗使用中性清洁药剂,不得使用具有腐蚀性药剂,严禁使用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较强药剂(若遇特殊区域需使用强酸、强碱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若供应商擅自使用强酸、强碱 对项目任何物品损坏,需照价赔偿。
(2)连廊面清洗后需无腐蚀,无损坏,无建筑施工材料残余物,达到无尘、无逅、 无迹、无水印,光洁明亮等。
(3)作业现场秩序维护与防护;保证不得与采购人及采购人范围内的第三方发生 争吵、辱骂甚至打架斗殴行为,保证在作业过程中应节约用水用电。
(4)清洗现场安全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因 此引起的连带责任。
(5)供应商应确保高空作业施工人员的自身安全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并配备高空 防护网及施工围挡,避免高空坠物,或对建筑物周边的绿化植物造成污染、破坏。
(6)在复杂天气下不适合连廊清洗,连廊清洗必须在良好的天气条件下才能进行;连廊清洗保洁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外部清洗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三、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四、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上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关业绩证明文件(如有)。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8日-8月30日
2.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路宿舍区13栋4楼总务科(6)办公室
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8月29日(周四) 上午10点 (咨询电话:0771-*******)
六、报名要求
1、请各报名公司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文件,报名资料一份(无需密封),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议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标签: 区新建连廊清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