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杭州市公安局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杭州市公安局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杭州市公安局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4HZGA-21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概况:提供法律应诉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到人民法院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之日为止,如采购人拟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的,合同履约期限延续至民事上诉状提交人民法院之日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t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过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zjzhzbdl@163.com)获取,售价(元):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

(5)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zjzhzbdl@163.com。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会议室。

五、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6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华光路35号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1-********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敏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6*****275

质疑联系人:方晨

质疑联系方式:180*****2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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