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拍摄朝阳医保主题宣传片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拍摄朝阳医保主题宣传片项目采购公告
为持续扩大朝阳区医疗保障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医保宣传工作质效,加强医保改革、医保政策的宣传,讲述朝阳医保好声音,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拟采购拍摄朝阳医保主题宣传片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拍摄朝阳医保主题宣传片项目
二、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拍摄朝阳医保主题宣传片1部(时长约5—8分钟,包括前期策划、脚本、摄制编辑、配音配乐、字幕制作及成品的提供和售后服务等)
2、开展宣传推广,提炼宣传片文字材料部分内容,在市级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3、需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包含的所有服务内容。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9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成立并存续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具有较为丰富的宣传视频拍摄经验,能够完成视频拍摄制作及宣传推广。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10、参加采购的各供应商之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各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共同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七、供应商须知
(一)拟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于2024年9月3日 17:00之前按本公告要求将报价文件原件等提交至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逾期不再接收。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D座5层
联系人: 李鑫婉
联系电话:********
(二)供应商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供应商报价文件应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许可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经营情况介绍;
6、服务能力或信誉证明等材料(税收缴纳证明、近六个月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宣传视频拍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成功案例;
8、满足本次采购需要的项目方案;
9、服务报价明细(报价不得超过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10、其他材料(如服务承诺等)。
提供的上述各项材料,供应商均应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八、比选方式
对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非同等条件下报价合理)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3日内进行公示后,成交供应商按我局成交通知书要求至我局签订服务合同。对于未成交的单位,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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