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长乐区汛期污染强度成因分析及管理政策研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长乐区汛期污染强度成因分析及管理政策研究》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突出抓好水环境问题整改,有效防范汛期断面水质大幅度波动,就长乐区汛期污染强度成因分析及管理政策研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乐区汛期污染强度成因分析及管理政策研究
二、服务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任务
三、项目内容: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完成采购人所要求的工作,同时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环保咨询等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从事环保类(环保类科研课题编写、环境规划编写、环保评估验收、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业绩相关的工作经验,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5名及以上环境类高级工程师,须提供上述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合同分包。
五、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总价不超过9.75万元。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但不限于: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文件需含指标单价和本项目的总价,交通差旅费、税费等相关费用计入各单项报价,不需要单独列出,未按以上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供应商单位应当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将成果用作其他用途。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项目报价单。报价单需含每个指标单价、子项目价格和本项目的总价,交通差旅费、税收管理费等相关费用计入各指标单价,不需要单独列出,未按以上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日9:30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不接受邮寄)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411室)并参加现场投标。联系人:林先生(电话:059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2.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9月2日9:30。
3.开标评标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四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和提交文件均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八、付款方式:
付款以转账方式支付,供应商单位必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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