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防疫过期物资处置第三方机构的公示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防疫过期物资处置第三方机构的公示
为妥善处置我区过期防疫物资,结合各镇街所报需求,我委计划统一处置全区的防疫过期物资,现公开遴选一家第三方危险废弃物处置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龙华区防疫过期物资处置项目
二、项目内容
对全区12个仓储点的防疫过期物资依照危险废物处理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本着减少仓储成本,节约财政资金的原则,预估总重量20吨(按实际现场称重计费),防疫过期物资汇总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1.报价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附件。报价企业需列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公告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名单,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持有的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相应规模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2.报价企业在参加此次政府服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报价。
四、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9月0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欢迎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供应商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城西路82号龙华区卫健委6楼办公室。
(三)报价材料按顺利装订成册后,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在封面处标注以吨为单位的单价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择选办法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委将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
联系人:云洁,联系电话:********。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标签: 置第三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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