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8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48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落实《陵水黎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海南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48)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9月9日
整改措施 | 措施序号(48):组织各乡镇对农膜覆膜情况摸底调查,建立蔬菜、瓜果播种使用农膜数量台账,同时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度地膜回收量数据进行核实,及时掌握真实准确的农膜使用量和回收量。 |
整改牵头单位 | 县农业农村局 |
整改时限 | 2024年6月底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王丹泓,0898-******** |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 2021年至2022年度我县使用农膜的蔬菜、瓜果播种面积约5.7万亩,农膜使用量约560吨左右。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农膜回收任务量446吨,我县共回收农膜468.97吨,回收率84%,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任务量。2022年度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农膜回收任务不少于457吨,我县全年回收农膜474.5吨,回收率85%,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任务量。2023年度使用地膜的蔬菜、瓜果播种面积约*****亩,地膜使用量约251.2吨左右(不含棚膜)。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地膜回收任务不少于221吨(不含棚膜),我县全年回收地膜约226.5吨,回收率约90%,完成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任务量。 |
工作成效 | 完成对各乡镇农膜覆膜情况摸底调查,已建立蔬菜、瓜果播种使用农膜数量台账,并完成2021、2022、2023年度地膜回收量数据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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