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7月30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屏山县审计局局长 朱春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县审计局2023年依法开展审计项目15个,审计和调查单位26个,查出问题金额*****.95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212.14万元、挽回损失浪费745.65万元,提交审计报告、要情专报等22篇,提出审计建议46条,推动建章立制20项,移送问题线索6件。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9.51亿元,同比增长7.6%,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入稳中有增。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万元,同比增长14.63%,其中:税收收入*****万元,非税收入*****万元。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入稳中有增。
——财政支出保障有力。兜牢“三保”底线,以“民生工程”“民生实事”为抓手,全年投入******万元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农林水等民生领域,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投入衔接资金 2.55 亿元,实施项目242个,防返贫底线持续兜牢、乡村活力更加彰显。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持续优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审计跟踪”的立体化审计整改模式,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实行闭环管理,2021年至2023年448个问题完成整改,审计整改率达94.51%,对未完成整改事项,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积极推动整改落实。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县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并对部分重点事项进行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到位。一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切块资金年初预算调减*****万元、*****万元,调减比例均超过50%,且调减的切块资金中有1359.99万元当年未作安排。二是6个乡镇未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单位自有资金支付,4个部门未按要求在该系统中进行会计核算。三是整体支出绩效评价,5个单位共漏评支出*****.41万元,漏评率74%。四是未按时间要求向社会公开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的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二)财政资源统筹不规范。一是财政专户410.93万元存量资金盘活不力,未上缴国库。二是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低。向上年度资金执行率为0的45个项目安排存量资金8385.78万元,当年资金执行率仍然为0。
(三)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一是1个单位实施的特色水果品质改良示范项目,村集体公司虚报冒领项目资金4.39万元。二是1个单位实施的特色水果品质改良示范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自行组织竞争性谈判确定供应商。三是2个单位挤占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用于列支住房公积金2.18万元、项目罚款8.23万元。四是未建立工业发展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对6家企业2427万元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进行公示。
二、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2个单位进行了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点关注了预算收支、惠民政策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1个单位将项目资金2603.5万元以拨作支划拨至乡镇后,976.7万元资金未使用,且个别乡镇白条支出5.4万元。二是1个单位挤占项目经费10.82万元,用于缴纳应由职工承担的住房公积金。三是1个单位工会经费支出超预算数3万元,超出率50%。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1个单位违规将31.91万元公用经费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基本户利息收入1.26万元未上缴国库;二是1个单位下达乡镇5330万元项目资金,报账期内仅完成报账80.6万元,报账率1.5%。三是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1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1.16万元、账表不符57.25万元,决算报表16.2万元编制不实;1个单位违规设置多个账套,重要原始凭证缺失。
(三)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1个单位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向12名财政供养人员兑现资金1.84万元,向3名死亡人员兑现资金0.65万元,458人61.55万元应发未发、162人14.86万元入账失败未及时补发。二是12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医保政策,137人未能享受医疗补助,3个单位违规为27名退休或不在编人员缴纳医疗补助基金4.89万元,3名已死亡人员仍享受医疗补助金1.19万元。
三、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2个乡镇进行了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收支管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差距。一是1个单位未按要求编制村级资金预决算,将23.30万元为民服务经费作为办公经费核算,1个单位统筹为民服务经费79.2万元未按规定预算到村,51.85万元结存未使用。二是1个单位工会经费支出超预算数22.95万元,超出率199%。
(二)财政收支管理不严格。一是2个单位项目结余资金、利息收入等15.4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1个单位向镇国有公司出借资金500万元到期未收回。二是2个单位往来款项191.16万元挂账三年以上未清理。三是1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列支应由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2.04万元,在为民服务经费中列支核酸检测费13.35万元,县级报账后未归垫。四是1个单位违规为97名干部职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9700元。
(三)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采购程序不合规。1个单位实施60万元茵红李高换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未经政府采购程序,指定询价确定供应商。二是采购履约验收不到位。1个单位实施茶叶生产加工项目,实际供应物资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涉及金额17.98万元。三是1个单位完工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涉及资金25.23万元,1个单位339.36万元已拆除房屋未核销固定资产。
(四)项目监管不严。一是1个单位对镇村公司监管缺位。镇国有公司虚报冒领项目资金27万元;村集体公司以工代赈自建项目实施走样,违规盈利60.04万元;1个项目200万元项目资金划拨至8个村集体公司后,127.95万元结存未使用。二是项目投资收益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实施残疾人扶贫资金股权量化项目,未向残疾人确权分配固定分红14.45万元,1.65万元固定分红未收取;1个单位实施茶叶加工厂项目,约定年投资收益15万元仅收到5万元。三是工程款支付审核把关不严。2个单位提前支付6个项目工程款86.27万元;1个单位超结算价支付项目资金10万元未追回。
四、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县学校营养餐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学校营养餐资金和供餐管理等方面情况,强化对民生资金监管,回应群众关切。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1.97万元膳食补助资金闲置在单位账户。二是21所学校多支付食材费用2.91万元。三是学生自费膳食资金59.25万元使用不规范,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结算清退等问题。
(二)供餐管理不严格。一是26所学校采购的食材存在深加工食品、高风险食品。二是1所学校教师午餐食材未配足配齐,挤占学生营养餐资金1.53万元。三是1所学校未执行营养餐大宗食材“四统一”要求,自行询价采购食材,高于统一采购价支付学生膳食补助资金1.56万元。四是7所学校营养餐食材出入库管理不到位,存在食材数量账实不符、食材未出库提前做出库登记等问题。
五、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政府投资与国企投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审计监督。一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单位未收到发票支付工程进度款8336.2万元;1个单位向未达到支付条件的7个子项目预付工程款613.25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扣回预付款521.58万元。二是政策执行有偏差。跟踪审计的3个项目未将7135.01万元工程款转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个单位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6287.7万元,应缴未缴印花税20.49万元。三是项目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推进迟缓,截至项目计划完工期总体形象进度仅完成39.37%。1个单位对施工单位履约监管不严,履约保函3497.47万元到期失效半年以上未续保。四是项目成本控制不严。1个单位实施的2个项目未按规定计价结算,多计工程投资48.04万元,1个项目未按审定总投资计算初设费、1个项目未按实结算建安费,增加建设成本292.41万元。
(二)移民项目审计监督。对移民项目结算审计持续开展审计监督,完成52个移民项目结算复核,提出审计建议192条。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2个单位3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个单位政策执行不严,配合协作征税不到位。8家企业66.88万元税费应收未收。二是2个项目在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三是1个单位生态环保工作不到位,污水处理池污水外溢,场镇污水直排入河流,河水水质检测不达标,4笔生态环境保护结余资金23.65万元未上缴财政。四是1个单位对乡镇河长制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乡镇巡河制度未落实,巡河次数不达标。
七、县属国企国资审计情况
对8家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并结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家企业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产负债率超过债务红线,4家公司2022年底资产负债率均超过60%,企业偿债压力较大。二是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8家公司外部董事均未达到人数过半的要求。1家公司财务印鉴管理不规范,不相容岗位未分离。三是会计信息失真。1家公司将税金和罚款1081.43万元列入应收款降低成本费用。四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走样。1家公司未经集体决策确定广告位供应商,支付资金24.27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项*****万元,且未收取资金占用费66.20万元。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贯彻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从预算编制的“源头”上来严控财政支出,加强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管,切实发挥绩效监控的调控作用,全面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及时清理进度缓慢、资金低效无效的项目,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重点领域、急需领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二)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治理水平。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加强对乡村振兴、国资国企、政府公共投资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惠农惠民惠企资金的跟踪问效,健全监管机制、强化责任追究,不断提升财政运行监管质效。
(三)聚焦民生实事,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持续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提升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确保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对照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紧盯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文明等项目建设,细化行业主管部门和镇、村两级在项目发包、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对财政资金效益发挥持续跟踪问效。进一步强化对校园餐、惠民补助等民生项目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挪用、闲置浪费等行为,确保每一分钱高质高效、惠民利民。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将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经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县审计局将强化跟踪督促,促进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县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县级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在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方面取得新成效。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屏山新征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更大屏山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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