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选聘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依法对保亭县金江农场戴某、吴某违法建(构)筑物、七仙瑶池项目违法临时建(构)筑物、保城镇王某违法建(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及垃圾清运,根据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需求,现公开选聘相关专业单位对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及垃圾清运。请符合要求的单位于2024年9月6日前持相关资料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报名。最终将按报名单位的报价、业绩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项目名称
1.保亭县七仙瑶池违法临时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2.保亭县金江农场戴某、吴某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3.保亭县保城镇王某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二、招聘内容
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
三、项目预算
1.保亭县七仙瑶池临时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预算费:人民币*****.19元。
2.保亭县金江农场戴某、吴某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预算费:人民币*****元。
3.保亭县保城镇王某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预算费:人民币*****.44元。
预算清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对应的施工资质。
五、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
4.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截图。
6.报价函:报价函需写明具体金额(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点),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函应附报价清单,工程量按本公告所附清单为准(最终结算工程量以结算审核为准),施工单位填报子目单价为含税单价,填报单价不得高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单价)。
7.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报价函密封另装,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明北路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103办公室。
联系人:卓有斌,联系电话:********。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预算清单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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