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开标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8 日13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G*********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

一至十标段预算金额均为:0.1744元/卡

最高限价均为:0.1744元/卡

采购需求:采购生产燃煤共计10万吨(每标段1万吨),产地:陕西榆林、辽宁阜新、内蒙鄂尔多斯等。

包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标段估算价

(万元)

保证金金额

(万元)

01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一标段

LNJG*********001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02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二标段

LNJG*********002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03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三标段

LNJG*********003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04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四标段

LNJG*********004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05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五标段

LNJG*********005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06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六标段

LNJG*********006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07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七标段

LNJG*********007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08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八标段

LNJG*********008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09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九标段

LNJG*********009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10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势力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生产用煤招投标采购项目-十标段

LNJG*********010

采购1万吨,发热量为4500±100千卡/千克(不得低于4400千卡/千克)(原煤)

785
结算时按发热量的日加权平均值计算。

15

本招标项目共分十个标段,各标段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交货地点:岫岩县范围内指定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是煤矿或煤炭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是煤矿或煤炭经销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期内),且业绩、信誉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采矿企业或煤炭经销商 2、投标人需具有所投产品经营资格、经营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证明产品质量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需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服务及运输能力。 5、信誉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 .gov.cn/)查询];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8 日至2024年9月3 日,每天上午 8至 11时,下午 13至 16时(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开标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包 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月18日13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铁岭市新城区开标室

、公告期限

2024年8 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

六、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恒源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王远忠

联系方式:152*****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昌图县滨湖新区      

联系方式: 185*****918          

开 户 名: 辽宁金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 171*****0008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远忠

电 话:152*****188

辽宁金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 2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用煤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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