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传统古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理学名城”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总体策划、文化品牌构建及IP设计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汝城县传统古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理学名城”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总体策划、文化品牌构建及IP设计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中览建设有限公司受汝城县鑫平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汝城县传统古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理学名城”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总体策划、文化品牌构建及IP设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号:【2024】003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ZLZB-2024-02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传统古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理学名城”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总体策划、文化品牌构建及IP设计咨询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2024】003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ZLZB-2024-028

4、采购项目预算:¥******.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

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代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1

汝城县传统古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理学名城”旅游景区建设项目总体策划、文化品牌构建及IP设计咨询服务

1项

详见采购需求

******.00

*****.00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以下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1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4 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自行在以上5个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资料,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后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提供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可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和电子卖场交易,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3日止,每天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中览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贵华城三期B3栋1901)。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获取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磋商公告中第四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获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9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开标地点):汝城县千钧大酒店旁公寓803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达,(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4年9月9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3)。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https:///)、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上发布。

九、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汝城县鑫平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汝城县九龙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联系人:钟女士

联系电话:073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中览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新贵华城三期B3栋1901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157*****447

十一、其他补充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投标人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磋商邀请公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投标人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日

附件2: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3:

磋商邀请公告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磋商文件已收悉,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采购计划备案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现就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贵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 旅游景区 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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