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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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4-*******

(三)预算金额:4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服务内容:1.工作内容:根据《GB/T *****—2019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要求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双链监测预警平台项目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包括: (1)协助委托方定级备案。 (2)开展等保差距测评。 (3)出具《问题汇总详情表》。 (4)待整改完成后开展验收测评。 (5)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平台建设目标及内容:重点打造“黄埔区产业大脑”,主要完成产业链全景图、产业链监测、产业工业企业一张图、产业链公关进展分析、产业链集群发展分析等应用模块,为开展双链(链长/链主)及产业相关工作提供平台及数据支撑。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一.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项目实施及管理工作,保证各项指标符合设计标准和建设规范,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采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满足公安机关对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双链监测预警平台的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要求及监督检查要求,通过测评,实现以下目标:1.掌握系统的安全状况,排查系统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明确系统安全建设整改需求;2.衡量系统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是否符合等级保护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备了相应的安全保护能力;3.增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整体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系统平台安全管理更加突出重点、统一规范、科学合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建设,并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通过公安等级保护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核。切实提高采购人的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增强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二.服务机构人员要求测试人员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测评服务合同履行、负责项目测评全过程工作。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成员须具备同类项目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经验,测评工作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职称的人员来担任。人员要求如下:1.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高级),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MP项理专业人员证书、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经理证书、CCRC信息系统审计师证书、ISTQB高级测试经理证书等证书。供应商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竞价前3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代缴人需为中标人)核查2.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名,需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三.服务标准1.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的基本原则。2.标准化原则:按照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行业相关标准开展服务工作。3.规范化和制度化: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化作风要求所有评审人员,做到纪律严明,按章办事,严守规则,提供高质量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4.保密原则:在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资料必须严格保密。 1 40,000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服务机构需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库中;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政府认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 具备公安部三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供应商在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核查;
5 供应商按要求通过政府采购系统线上报名后,应按以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纸质资料(1份)供采购方审核,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于报名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寄至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凡经核对投标响应“完全满足”的资质、人员资格等与提供的资料不一致者,视为不满足本次采购需求。中标供应商若未能通过以上符合性审查,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4-08-27 19:04:36 ~ 2024-08-30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09-02 09:00~16:00

(七)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郭慧 ********

采购单位: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08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技术服务 信息化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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