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各县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包四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田地区各县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包四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各县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包四)(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C(CS)-XJKY-202*****04005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各县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包四)(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和田地区各县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及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包四)(二次)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自治区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包括于田县、民丰县等2个县市。采购内容为县域地表水水质、县城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城环境空气质量、县域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县域地下水监测、污染源监测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代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资信证明);
(4)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单位社保缴费凭证,成立不足三个月的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小微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和田市古江南路277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和田市龙煤大厦13楼
联系方式:180*****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耀斌
电 话:180*****725
附件信息:
标签: 生态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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