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特种运输设备维保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特种运输设备维保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2024-2025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特种运输设备维保检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30*****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特种运输设备维保检修服务,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中山供电局变电管理一所、变电管理二所、项目与供应链服务中心所辖生产场所起重机维保检修技术服务采购。
2.2招标范围:2024-2025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特种运输设备维保检修服务,负责中山供电局变电管理一所、变电管理二所、项目与供应链服务中心所辖生产场所起重机维保检修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特种运输设备维保检修技术规范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
2.6框架招标有效期: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如2026年新的服务框架招标结果未发布,可继续沿用本招标结果至新的中标结果发布,但延期不得超过2026年6月30日,如2026年新的服务框架招标结果发布,本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新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相应终止。 (2)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5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3)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7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工期/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4-2025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特种运输设备维保检修服务 | 175 | 1 | 2024-2025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特种运输设备维保检修服务 | 1 | /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否 | / | 10,000.00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注:
1.造价审定依据:计价采用定额计价模式,计价依据为:
(1)定额套用:《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 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 年版)》、《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 年版)》,不足部分选用或参考其他相关定额,其他定额选用或参考顺序:《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 年版)》、《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22 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
(2)取费标准: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年版) 》、《电网检修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 年版)》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实施细则等两项规定的通知》(粤电定[2021]15 号)及电网公司的最新规定。
(3)工程税金执行《转发电力定额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电定[2019]2 号)及国家最新税收政策。
(4)定额套用不足部分,则参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及相关单位测试设备、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维修、检测及试验服务历年招标文件、合同及造价文件等。
(若国家、行业部门、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发布最新规范性文件,发布日之前未结算的工作以原计价文件为准,发布日之后的工作以新计价文件为准)。
2.标的物描述:2024-2025年度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特种运输设备维保检修服务
1) 对中山供电局变电管理一所、变电管理二所、项目与供应链服务中心所辖生产场所的起重机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
2)提供代办中山供电局变电管理一所、变电管理二所、项目与供应链服务中心所辖生产场所的起重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注册、年检、注销以及停用和启用等服务,相关费用包括在维保费用中。
2.8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表1,投标费率在100%以下(不含本身)均为有效报价。
表1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元) | 备注 |
一 | 维保部分 | ||||
1 | 桥式起重机 | 按规范定期开展检测、维护及年度检验 | 台·月 | 729.3575 | 含税价格,保养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条件书。 |
二 | 零配件维修部分 | ||||
1 | 桥式起重机 | 起重机运行警示装置 | 个 | 4361.95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2 | 桥式起重机 | 电动葫芦主升电机 | 个 | *****.72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3 | 桥式起重机 | 电动葫芦变速箱 | 个 | 7973.45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4 | 桥式起重机 | 电动葫芦卷筒 | 个 | 8442.48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5 | 桥式起重机 | 电动葫芦卷筒外罩 | 个 | 8442.48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6 | 桥式起重机 | 电动葫芦制动装置 | 个 | 7035.40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7 | 桥式起重机 | 电动葫芦钢丝绳 | 个 | 2626.55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8 | 桥式起重机 | 电缆线 | 个 | 1453.98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9 | 桥式起重机 | 电动葫芦上升限位装置 | 个 | 1500.88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0 | 桥式起重机 | 大车限位装置 | 个 | 938.05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1 | 桥式起重机 | 小车限位装置 | 个 | 938.05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2 | 桥式起重机 | 手柄开关(含手柄线) | 个 | 1266.37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3 | 桥式起重机 | 遥控器 | 个 | 4502.65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4 | 桥式起重机 | 大车运行大轮 | 个 | 6378.76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5 | 桥式起重机 | 葫芦跑车装置 | 个 | 7035.40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6 | 桥式起重机 | 失压保护电箱 | 个 | 2438.94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7 | 桥式起重机 | 滑触线 | 个 | 7035.40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8 | 桥式起重机 | 减速箱 | 个 | 7504.42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19 | 桥式起重机 | 起重量限制器 | 个 | 2345.13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20 | 桥式起重机 | 导绳器 | 个 | 2720.35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21 | 桥式起重机 | 交流接触器 | 个 | 1031.86 | 指材料费,维修费包含在维保部分费用中 |
2.9结算方式:
维保服务费:
结算按清单限价计算,可不经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审核。结算金额=∑(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维护月份数×维护台数×中标费率)。
零配件维修费:
对于限价清单内的零配件维修,结算按清单限价计算,零配件总费用为各项零配件费用之和,单项零配件费用=中标费率×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实际发生数量。
对于限价清单外的零配件维修,维修价格参考当地信息价执行,若无信息价参考市场价据实结算。
所有零配件维修费结算金额均需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即:最终结算价款=中介审定价款×中标费率。当合同价款为可调整时,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造价咨询服务基本收费部分由发包人支付,效益收费部分(效益收费部分是指对送审结算价的“︱核减额︱+︱核增额︱”所对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费。)由承包人承担。效益收费部分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承包人未提出增加费用,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定需调增结算费用,此时产生的结算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并由发包人支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项目最终结算费用=维保服务总费用+零配件维修总费用,结算时按中标费率、依据审定工作量及合同结算条款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2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3 |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 | 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6 | 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7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8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内容 | 关联品类/标的/标包 |
1 | 业绩要求: 近三年(投标截止前36个月)至少有一项特种运输设备的维修或保养业绩,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证明业绩的资料。 | 标的1 |
2 | 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桥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类维修C级及以上许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标的1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7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09月02日20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7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09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异议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异议递交电话:020-********、********、********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gdgyljd@gd.csg.cn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4-152号海景中心西塔5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转2转1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2.招标公告附件
(1)异议书模板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7日
附件 异议书模板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并盖公司章) | ||
联系邮箱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线索和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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