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平湖市公路管理段养护站平湖高桥站沥青储罐拆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关于原平湖市公路管理段养护站平湖高桥站沥青储罐拆除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采购实施单位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就原平湖市公路管理段养护站(平湖高桥站)沥青储罐拆除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FLCXP采磋-*******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预估)

单位

单价元(预估)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备注

1

拆除施工费及废料处理费

(3个大沥青储罐)

42


28.73

本项目需拆除清理沥青罐,由供应商负责废料无害处理及清运(详见采购需求)。

2

拆除物残值

12

1700

2.04

拆除物归中标供应商所有,由供应商负责处理,残值折价金额在施工费用结算时扣除。

备注:该数量为预估,结算时按此预估数量不作调整,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时间、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27 日至2024年8月29 日17:00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159*****750@qq.com),报名成功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联系人:盖女士,联系电话:0573-********

(三)报名资料要求:(1)供应商报名表(附件请自行下载);(2)营业执照(副本);(3)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9月6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在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室)开标,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居民身份证准时出席)。

十、质疑

1.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且必须在开标前提出并告知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室);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

十一、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平湖市港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单位: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73-********

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2楼203室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2单元1401-1室

联系人:盖女士 联系电话:0573-********

发布日期:2024年8月27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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