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围堤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东围堤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东围堤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广宗县东围堤整治项目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邢台市广宗县东围堤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广批投资【2024】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邢台市广宗县东围堤整治项目2.2建设地点:广宗县老漳河左岸(东围堤广宗段)。2.3建设内容: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修建沥青堤顶路15.128km,修建护坡******㎡,修建防撞护栏472m。2.4工期:9个月2.5质量标准:合格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已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8 00:00至2024-09-0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制度,按照“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结合“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广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平强,联系电话:031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河北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宋佳音、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宗县水务局 电话:0319-******* 电子邮箱:gzxswj2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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