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办理销号公示表

附件5: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X3HI202*****0012)办理销号公示表

?????????????????????????????????????????时间:2024年8月27日

群众举报问题

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在文昌市龙楼镇的砂矿北面矿区占用公路压覆区,涉及超规模超范围开采,已开采18.087亩,其中保护带内7.89亩,场地平整区范围3.43亩,其中保护带内2.56亩。

整改目标

加强矿山监管,规范矿山开采行为,督促矿山企业依法依规发展,做好生产管理自律,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组织生态恢复整治整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自觉依法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措施

加强矿山监管,对道路保护开展复垦复绿整改,恢复生态。

整改完成

情况

2023年12月25日,牵头单位文昌市资规局接到市政府转来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事项第三十二批次(X3HI202*****0012)号信访件,第一时间向包案市领导王康强常委、副市长汇报,包案市领导明确要求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置到位。2023年12月25日,牵头单位文昌市资规局牵头各配合单位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关于“海南文昌福耀硅砂有限公司在文昌市龙楼镇的砂矿北面矿区占用公路压覆区,涉及超规模超范围开采,已开采18.087亩,其中保护带内7.89亩,场地平整区范围3.43亩,其中保护带内2.56亩”问题。经核查,2023年1月,在我市开展矿山储量年度核查过程,发现该公司对方案设计为道路保护带范围内的局部公路压覆区域进行开采,该问题反映属实。2023年1月30日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关于暂停开采进行核查的通知》要求该公司暂停对Ⅲ-1采场的开采,保留现状以待调查核实。2023年2月1日经组织现场测量调查,查明该地块已开采采坑总面积为18.087亩,其中涉及挖采道路保护带范围面积为7.895亩;未开采平整区域总面积为3.43亩,其中涉及道路保护带面积2.56亩。该公司行为涉嫌未按2021年11月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已批准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方案》开采。2023年2月10日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线索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4月19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线索立案查处。案件调查期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工作要求,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对该公司未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石英砂矿矿产资源案件进行司法鉴定,2023年8月24日完成司法鉴定并将《司法鉴定意见书》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程序推进查处。

2024年8月20日,文昌市资规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科工信局和龙楼镇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现场核查,对该信访件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核验。该问题经市资规局移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立案查处,目前案件已完成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已按要求缴纳罚款30万元,案件已办结;破坏现场公司已按执法部门整改要求,组织对被破坏的道路保护带进行整改并植树撒草籽复绿,破坏现场已完成生态整改并通过验收,现状生态环境已恢复。

该举报信访件已于2024年1月份办结。经组织核验,该问题已完成立案查处并办结,破坏现场已按要求完成回填复垦复绿整改工作并通过验收,达到预期生态环境保护效果,未发现问题反弹现象。

责任编辑: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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