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调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调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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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调理设备项目招标公

(招标编号:GKHK-24H38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飞机工业(集)有限公司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调理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米源为其他资金自筹,出资比侧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飞机工
业(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调理设备
范国:本招标项日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调理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调理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作,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若投标人作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4)投标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需提供具备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的承诺函(格式自
拟)。证书原件现场备查。
(2)财务要求:应提交202年度或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
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内审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必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
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或其他查询系统的相关信息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木项目不允净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8日09时至2024年09月02日16
时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p:/小wW,eavic..co/rest/index))进行注
册后响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A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
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中汇广场A座16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中汇广场A座16O1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日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调理设备(招标编号:GKK-2380)招标人为沈
飞机工业(集闭)有限公司,招标项日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调理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和数量:发动机附件成品测试控制及测理设备,1台/套
(2)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交货地点:沈飞现场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粗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若投标人作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日的唯一授权函原件。
4)投标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需提供具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的承诺函(格式自
拟),证书原件现场备查。
(2)财务要求:应提交2022年度或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
来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提供2022年度域2023年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内审期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其他要求
1)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2)投标人之向不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必须提供全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股东及出
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或其他查询系统的相关信息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8日09时至2024年09月02日16时登陆航空
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mw,eavic,.co/rest/index)进行注期后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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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C以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
平台服务热线400-890-088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8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
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200003309004742978
供应商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及供应商名称”,
4.3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
章,否侧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侧平台电子留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
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
区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板投标文件。
5.2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中汇广场A
感1601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
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
子板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飞机工业(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D有限公可

地址:沈阳市皇结区陵北街1号
联系人:崔旺
电话:024-86597569
电子邮件:cui003avie.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联系人:张浩森、车蛛铸、姨子良
电话:02423413312/3317
电子邮件:gkzb23413317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线森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y(盖章)
01204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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