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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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铺设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105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潮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银行贷款 75%、企业自筹 25%,共计 498908.38 元。,招
标人为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场内建筑物混凝土地面上铺设环氧树脂自流平,涉及
面积约 5200㎡。其中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工艺变电所、海水变电所、消防站检修车库
和消防站油料库地面燃烧等级为 A 级,其他不低于 B1 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潮州华瀛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为中文版)。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2021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额 40 万元及以上的地坪漆铺设项
目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应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等评审
要素的内容,若评审要素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
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
年报,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3)持有其所属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
内任意时间)。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持有其所属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
内任意时间)。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售后不退。
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
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项目编
号见招标公告标题。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
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
份有限公司主楼,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邮箱发
送。4.3 联系人:张祥耀 18661376237。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料(通过微信公
众号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此阶段的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达到以下要求
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三体系认证证书;(3)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4)“信
用中国”网站证明材料;(5)业绩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
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行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
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银行电汇汇款信息应
注明:SL20241051。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的
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的集团工单财资【2017】223 号文的规定执行。
7.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 招标金额:498908.38 元(含税)。
7.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环氧树脂地坪漆施工招标,包工包料,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地
坪漆施工内容。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层处理、底涂施工、中涂施工、面涂批补、面涂施
工、地面标识标线、停车线、踢脚线、变形缝的处理、消防车位编号等内容,同时还包括为
完成上述内容所采取的施工措施、施工区及临时设施范围内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与各方面的
协调配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完工清场等工作内容。
7.6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
7.7 项目地点: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所城镇龙湾村水龟地
7.8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规范,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
7.9 HSE 要求:达到无 HSE 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
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
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
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督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瀛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汕港路 1 号宝能时代湾 T1 18 楼
联 系 人:陈泽琪
电 话:15976321845
电子邮件:chenzq40998.trqi@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1203
联 系 人: 张祥耀
电 话: 18661376237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坪 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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