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编号:HNSJCS【2024】01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内容:为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师生约 1000 人提供周一到周五午餐的餐饮
服务、餐厅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师生营养用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符
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1 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 3.5 格式),
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3.2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3.3.3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
格进行扣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
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两套
并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长葛市魏武大道与泰山路交叉口东五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长葛市魏武大道与泰山路交叉口东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河南晟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葛市中心小学的委托,就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学校食
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学校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1.2 项目编号:HNSJCS【2024】011 号
1.3 项目内容:为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师生约 1000 人提供周一到周五午餐的餐饮服务、
餐厅日常管理及餐厨保洁,保障全体师生营养用餐。(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拟选取一家成交供应商。
1.5 项目要求: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及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设备和资
产要遵从学校管理,以签定合同为准。
1.6 合同履行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进行下一年合同签约)。
1.7 分包:不允许。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
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1 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八章 3.5 格式),
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3.3.2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
事项的真实性。
3.3.3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评审时不再对价
格进行扣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4 年 9 月 2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
下午 15:00-18:00(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河南晟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葛市张辽路与泰山路交叉口);
4.3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
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两套
并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4.4.文件售价:300 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 年 9 月 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
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2 开标地点:长葛市魏武大道与泰山路交叉口东五楼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18237477780
地 址:河南省长葛市大周镇大周村
代理机构:河南晟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9003742099
地址:长葛市张辽路与泰山路交叉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葛市大周镇中心小学
地 址:河南省长葛市大周镇大周村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182374777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晟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葛市张辽路与泰山路交叉口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90037420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