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招标公告

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招标公告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资质要求: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现场培训、试运行完毕。

三、交货地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见第六部分合同原则

五、售后服务:所报价产品均需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有特殊质保要求的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技术配置及技术要求、附件2-5),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8年,由厂家派驻“三电”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以售后服务站及其它人员顶替厂家专业技术人员)在质保期内对中标车辆提供保姆式服务。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应提供免费维修和包换服务。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中标单位在收到用户的通知后保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至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

六、公交大客车参数设置:260辆预算********.60元(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

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6年购置纯电动公交车配置及技术要求

本次共购置公交客车260台。

一、招标车辆整体要求:

1.1外形美观大方,方基调,大视角前后风挡,视觉良好,车厢内简洁明亮。

1.2投标车型必须已是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定型产品;投标车型必须已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车型;投标车型必须已纳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投标车型所用电池生产企业必须已在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的电池生产企业目录中;投标车型、续驶里程、Ekg指标等须满足国家补助标准50万元/台的要求(全体要求为:车长10.40米-10.80米,核定载客人数≥60(人),续驶里程R≥250(等速法、公里),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0.25Wh/km·kg,整车电池容量≥145kwh)。投标车型须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中《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投标车型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原件及书面材料予以证明。

1.3客车主要总成件为国内一线优质品牌,设计方面应新颖美观、适应现代城市。技术性能和结构工艺体现国内先进水平,整车应节能环保、经济实用、安全舒适、便于维护;达到结构布置合理、乘坐舒适方便、驾驶灵活稳定、工艺质量可靠等要求。特别是在节能环保、车内人性化设计、车身结构强度、焊接和防腐工艺等方面有特点。

1.4每车提供与合格证相符的产品说明书、车辆使用说明书、整车线路布置图一套。

1.5随车工具齐全,专用工具要配套。

1.6本技术要求未及事项按供货方出厂标准执行。

1.7新车上线一个月内,供货方派技术服务人员跟车服务,确保新车正常运行。

1.8新车交付后15日内,由供货方技术人员对需方有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1.9车辆质量保证期最低为36个月(除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及全车低压线路质保8年外其余所有总成件、零部件、易损件不得低于36个月质保,有不同处见技术配置及技术要求及附件2-5)。供车方在需方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站。供车方须派“三电”(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常驻需方并提供保姆式服务,保证售后服务方便、迅速、优质。

1.10要求提供车辆的备品备件见附表。

1.11所有配置及技术要求如有与2012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GB7258-2012)新标准相冲突以新国标为准,同时严格按照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国家及部门标准执行。

二、车辆配置及技术要求:

1、车型:

1.1纯电动公交客车,车长10.40米-10.80米。核定载客人数≥60(人)。

1.2配装国内一线优质品牌新能源车专用冷暖空调。配装独立燃油加热水暖,装置全车厢取暖设施,含水暖除霜、司机脚部取暖及动力电池仓辅助加热(燃油加热水暖系统质保5年)。动力电池有自加热装置,散热功能,满足车辆冬季寒冷天气使用。除霜器及热水管最低处设放水开关。

1.3整车采用轻量化技术,全承载结构,阴极电泳工艺(要求提供电泳车间及设备图片一组、主要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

2、底盘:

2.1前、后轮为盘式制动器。采用加强型,齿轮油免维护轮端,质保8年;后桥主减齿轮采用加强型精磨齿,主减质保5年。提车时提供底盘拓印件3份。

2.2、整体式动力转向(电动助力)、驻车储能弹簧制动器、双腔气压制动阀,制动阀体能够整体方便拆装。配空气干燥器,各储气筒下部排污开关方便操纵。干燥器及各排污开关排污口均对地排放。

2.3悬挂:采用前2后4空气悬架;

2.4制动系统:双回路气压制动,储能弹簧驻车制动器作用于后轮,空气干燥器,制动总泵及阀类采用行业内优质品牌产品,全车刹车供气系统管路主要部分为优质铜管或优质镀锌管,手动放水阀引裙边,装置ABS;

2.5采用优质铝合金轮辋,质保8年,轮胎为真空全钢子午线轮胎。

2.6配置优质集中润滑系统(质保8年),高耐寒,强泵送。

2.7驱动电机冷却系统(质保6年)

3、车身:

3.1地板为优质PVC阻燃地板,铺设国产优质石英砂耐磨防滑地板革(质保8)。驾区铺3mm以上铝合金花纹板。前、后门踏步平面铺3mm以上铝合金花纹板,立面为3mm光面铝板。

3.2车身骨架整体强度应满足公交运行寿命要求。所有结构件和覆盖件均经防腐处理,防锈蚀性能良好。车身内顶和侧围整体经有效隔热降噪处理。车身蒙皮采用优质镀锌板。四轮位蒙皮、骨架缝隙要全密封,防止水蚀。整车(包括骨架、外包)应进行阻燃、减振、密封发泡,防锈密封要到位。

3.3内外饰:车内顶板、裙板采用浅色光面铝塑板,厚度大于4毫米。前后内顶要求光洁易清洗,强度可靠。车辆侧顶安装4块灯带式灯箱(带LED背灯广告灯箱总成,要求有两层透明有机板),外围尺寸为1065mm×315mm(可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调整尺寸),布局美观,要求光线柔和,开关独立控制,灯箱应固定在车身复板上。

3.4装不低于2个不锈钢扶手杆天窗。推手杆底座有加强复板,可前后开启。

3.5前风档玻璃为双层夹胶全景玻璃,后风挡玻璃为钢化玻璃。

3.6车身侧窗采用内钳式可推拉侧窗。可推拉司机侧窗,司机前及左侧均安装卷帘式遮阳帘。

3.7车门为前单后双气动式铝合金内摆门结构。带防夹和油水分离器装置,加门锁(不可互开)。门内侧安装防护杆。每个乘客门内外安装紧急开关,以备紧急使用(警示标志明显)。全包围式门立柱喷“禁止攀扶”,门下角喷“小心夹脚”。

3.8座椅为骨架可隐藏一体式吹塑座椅(座椅面为光面),布置为后门前1+1,后门后2+2。司机座椅为高靠软垫机械式可前后上下调整座椅,驾驶员座椅带安全带。后排座中间座椅两边有扶杆。其中设“爱心专座”4只。右侧第一排座椅前装护栏,后门后第一排座椅前加防护挡板。(乘客椅和司机椅质保8年)

3.9扶手:扶手、扶杆及防护栏杆为高强度,布局合理牢靠。在前、后乘客门立柱上安装1.1米儿童购票标志线。司机驾区设全封闭式护围。

3.10车辆前、后设伸缩拖车钩,要求牢固可靠,使用方便且不能和保险杠干涉。

3.11车内配防盗应急锤。后门立柱附近装不锈钢垃圾桶及支架一套。工具箱(安装在适当位置)。车辆倒车镜采用杆式后视镜。

3.12配备车用4kg灭火器2具(交车时有效期不低于10个月),带消防箱。配带车辆故障警示牌。

3.13车身漆色图案,需要做效果图给阳泉公交确认。驾驶员窗下方喷圆弧形“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字样。后风档玻璃不得喷字。其它车身内外需要喷制的宣传用语等由购方具体指定。

4、电器(低压部分):

4.1设置电磁式电源总开关及手动机械断电开关,电源电压为24∨。

4.2低压电器控制箱设置于车厢内。

4.3配置CAN总线仪表及模块(中部带7寸液晶彩色显示器)控制全车可控部位,全车线路采用国家标准阻燃线,线径应满足车辆各电器设备最大用电要求。电器线路应规范安装,与其它热源可靠隔离,线束布置捆扎整齐,固定牢靠,并有绝缘套保护,穿越金属件时,均有防护胶圈。

4.4蓄电池为两只免维护(24v),蓄电池架旋转式或推拉式,方便蓄电池检查与安装。

4.5配置青岛海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载智能调度终端,要求带GPS/北斗卫星定位、集中监控8路录像,移动通信模块,车厢内6路摄像头(车前部1个监视前方路况,驾驶员左上方1个监视驾驶员、投币机、刷卡机、前门,后门附近1个监视车厢内部及后门下车情况,车内顶前后部各装1个监视车厢情况)及1个倒车摄像头和一个车辆右后侧上部监控车站情况摄像头,加500G固态硬盘。以上设置要方便维护,具体位置由购车方确定。要求车载终端与CAN总线对接,传输车辆有关数据信息,同时要求刷卡机能通过车载智能调度终端传输数据,线路牌可通过车载智能调度终端控制。车辆配置行车记录仪。车载智能调度终端要有设备专用箱,且安装位置合理,通风,防水,防火、防振,具有专用锁具。

4.6车辆配置前、后、侧16点阵LED线路牌(前线路牌11字,侧4字,后4字,16扫)及在车身后风挡处(质保5年),后置LED汉字滚动广告屏(16扫,P10,10字,单混色,移动通讯传输模块2-4G卡)。车内前端配置9个汉字LED显示屏(质保5年),与车载机相联,可显示到站信息及广告。

4.7车辆电控部分、CAN总线仪表、智能调度终端、LED线路牌及显示屏等车载电器设备的所有数据应无条件免费开放,要求与CAN总线仪表对接并通过智能调度终端传输数据。

4.8配置电动空气压缩机、电动转向助力泵;配置司机电扇、电子时钟。

4.9前门处装配购车方要求的TM-QXC-*型全程防盗无人售票投币机,具体规格由购车方根据实际位置选定,无人售票投币机的安装要合理,尽可能增大前门乘客的通道宽度。前门扶杆处安装购方要求IC卡车载刷卡机,具体安装位置由购方指定。

5、新能源部分:

5.1整车采用电机直驱,永磁同步、水冷、铝壳电机,防护等级≥IP67(需提供检测报告);电机额定功率≥100KW,额定扭矩≥1100N.m/rpm。冷却系统风扇电机、水泵电机、暖风电机及暖风水泵尽可能采用进口无刷电机,质保6年。

5.2动力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防护等级要求达到IP67(需提供检测报告);动力电池舱要配置动力电池专用自动灭火装置(要求提供权威机构相关检验报告),具有高温预警装置及烟雾报警功能。

5.3整车电池容量≥145kwh,电池带自加热功能及主动均衡功能,动力电池要求免费质保八年。五年内(含五年)电池容量衰减量不大于整车电池容量的20%,五年至八年内(含八年)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整车电池容量的30%,否则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动力电池;

5.4动力电池通过QC/T743-2006《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行业标准,具有通过穿刺、挤压、跌落、过充、过放、过温等安全试验验证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5.5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按照GB/T31467.3-2015中7.10规定的外部火烧实验条件进行试验并通过;要求提供相关验证报告。

5.6投标车型所用动力电池必须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品牌及型号一致。

5.7、电控系统在实现功能要求条件下,尽可能采用集成式控制器(驱动电机控制器、高压控制器、电动助力转向控制器等),尽量减少高压连接点,以保证车辆安全和系统可靠性。防护等级要求达到IP67。

5.8、建立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具有电池管理系统、主动均衡等。能监控车辆位置、里程、能耗、故障信息等。同时要与采购方使用的海信智能调度平台对接并传输相关信息。

6、高压安全要求:

6.1动力电池尽可能布置在地板下方,以增大车厢载客空间,舱体采用防火纳能材料;

6.2动力电池与整车采用高压隔离设计,箱体与车身连接处增加双层绝缘端子;

6.3车身直流充电插口增加绝缘隔板确保充电过程的高压安全;

6.4专用耐高压线卡、专用警戒色及高低压分开走线工艺,方便识别高压元件,确保安全;

6.5整车涉水深度≥300mm,整车高压涉水试验完成后,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5kΩ/V。

6.5在线绝缘管理,具有过载、过流自断电功能

6.6全车采用优质进口接插件,防护等级达到相关标准。

附件1

城市公交大客车备品备件表

序号

总成或部件名称

生产厂家、型号

备品备件数量

单价

1

独立水暖总成件

10个

电动气泵

10台

电动转向助力泵

10个

雨刷器总成

10套

2

底盘部分

带铝合金轮辋轮胎

50套

气路系统总成件

5套

前盘式制动器(含专用拆装工具)

5个

后盘式制动器(含专用拆装工具)

5个

3

电器部分

全车接插件、继电器

5套

前大灯总成

50套

后尾灯总成

30套

智能调度车载终端

10套

LED线路牌(前中后)

各10套

车内LED显示屏

5套

CAN总线仪表总成及模块

5套

前空气气囊

4个

后空气气囊

8个

主减总成

2套

4

车身及车厢内饰

倒车镜

5套

前风档

20块

后风档

10块

侧窗玻璃及车门玻璃

10套

前后门系统易损件

10套

前保险杆

5套

后保险杆

5套

附件2

车辆及相关附(零)件明细表

序号

总成及配件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免费质保期

价格

1

底盘

36个月

2

前桥

36个月

3

前制动器

36个月

4

后桥

36个月

5

后制动器

36个月

6

主减速器

60个月

包括轴承、油封及附属油、垫、胶

7

轮胎

24个月

8

气路系统总成件

36个月

9

驱动电机冷却系统

72个月

10

独立水暖系统总成

36个月

11

空调

60个月

12

电动气泵

13

电动转向助力泵

注:上表所列为免费最低质保期,实际质保期要与质保承诺相符。

附件3

车辆电器及相关附(零)件明细表

序号

总成及配件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免费质保期

价格

1

全车线束

96个月

2

接插件

36个月

3

继电器

36个月

4

电瓶

18个月

7

前大灯总成

36个月

8

后尾灯

36个月

9

智能调度车载终端

36个月

10

CAN总线仪表及模块

60个月

11

LED线路牌

60个月

后风档LED显示屏

60个月

12

车内LED显示屏

60个月

13

雨刷电机及机构总成

36个月

14

电机冷却系统

72个月

注:上表所列为免费最低质保期,实际质保期要与质保承诺相符。


附件4

车身及车辆内饰及相关附(零)件明细表

序号

配件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免费质保期

价格

1

司机包围

36个月

2

天窗

60个月

3

前风档玻璃

36个月

4

后风档玻璃

36个月

5

前、后门玻璃

36个月

6

侧窗玻璃

36个月

7

前、后门

36个月

8

乘客椅

96个月

9

司机椅

96个月

10

地板

96个月

注:上表所列为免费最低质保期,实际质保期要与质保承诺相符。

附件5

新能源主部分(零)部件明细表

序号

配件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免费质保期

价格

1

动力电池

96个月

2

驱动电机

96个月

3

电控主要零部件

96个月

3.1

96个月

3.2

96个月

3.3

96个月

3.4

96个月

3.5

96个月

3.6

96个月

……。

……

注:1、上表所列为免费最低质保期,实际质保期要与质保承诺相符。

2、电控主要零部件由各厂家根据投标车辆设计和实际配置情况自行填写。

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政策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部分(7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业绩(5分)

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同类设备(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的销售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3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设备(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合同(100台及以上销售合同)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最高可得5分。(因合同案例发票太多,不便于装订在标书内,可将合同案例发票以清晰的照片储存于光盘(或U盘)内附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按投标文件中合同案例的顺序将发票照片文件放入“合同一案例发票”,“合同二案例发票”,“合同三案例发票”,“合同四案例发票”,“合同五案例发票”(以此类推)……的文件夹中。)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2、财务状况及信誉(1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提供双方的资料)

A、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审计结论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得0.5分,审计报告不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不得分;

B、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年度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全部提供的得0.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相应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文件响应程度(1分)

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且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投标文件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投标文件以及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全部符合要求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二、服务部分(5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组织实施保障(0.5分)

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此项得0.25分,否则不得分;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的,此项得0.25分,否则不得分。

2、售后服务保障(4.5分)

A、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或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0.25分;有且提供本项目的培训费用和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三个档次,分别得0.75分、0.5分、0.25分;

B、有且准确提供投标人在供货地点城市(含阳泉市城区、郊区、矿区、开发区)的本地化的服务机构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C、所投产品的三包标准及投标人的响应标准:完全响应得0.5分,否则不得分;

D、在质保期内对售后维修、技术服务、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0.5分、0.25分;有对车辆抛锚、故障、突发情况等的应急处置详细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四个档次,分别得1.5分、1分、0.5分、0分;

三、技术部分(48分)

1、样车评定(15.5分)

(投标人无样车实测的或样车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中涉及样车评定及实测的评分项不得分,样车在实测过程中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实测项的,该实测项不得分。)

是指在使用方指定时间及同一线路运行,所有实测车辆车速在小于40Km/h下运行。

特别提示:因实测线路有坡路,请各投标方提前确认样车技术状况能适应实际道路运行,因实测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车辆事故及意外,所涉及的相关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负。各投标方须及时与招标方所要求的样车充电站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前期数据通讯及技术等的对接。各提供样车的投标方要保证测试样车动力电池充电的安全性,不能强制使用大电流充电;如发生电池爆炸、燃烧等异常现象,所涉及的相关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负。样车充电慢充提供最大单枪功率为150Kw,快补充电提供最大单枪功率为300Kw。

要求提供样车的投标方提供与投标车型一致的样车(三电配置必须与投标车辆型号一致),并书面澄清投标车型与样车的差异。

A、样车整体情况(5分)

样车主要性能:外观,生产工艺质量,内饰,设施布置合理性,使用操作性,易维护性,乘坐舒适性,防水、防火、防触电处理,动力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高温预警及烟雾报警功能,电池仓与乘客区的隔离设计等,根据评委对样车评分计算样车整体情况得分。(具体见样车整车评分表)

B、续航里程(5.5分)(以实测评定)

续航里程(实测)Km:是从车辆充满电开始行驶到剩余电量最低不得低于20%时实际所行驶的里程。并记录此时的剩余电量及实际行驶里程。

从上诉记录的剩余电量开始充电计算时间到充满为止,记录整个充电过程的充电时间(分钟)及总充电量(Kwh),再计算单位时间充电量(Kwh/分钟),评分办法如下:

续航里程<150Km得0分,≤续航里程=150Km得1.5分,150公里以上每增加1Km(Km精确到个位数)加0.04分,此项最高得5.5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C、单位耗电量(5分)(以实测评定,不开空调状态)

①单位耗电量(此项精确到1位小数点)Kwh/Km:是样车从充满电开始到剩余电量为20%时开始充电再到充满的实际充电量与实际所行驶的里程的比值,评分办法如下:单位耗电量≥1Kwh/Km,得0.5分,每降低0.01Kwh/Km加0.1分,此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32.5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技术指标得5分,任何一项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根据投标人对一般技术需求的响应程度(25.5分);

整车的防水、防火、防漏电、续航量程、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充电倍率、电池仓体的保温,保暖,辅助加热,电机、电控、绝缘、耐高压等技术需求的响应程度。

主要总成件“三电”( 动力电池、电机、电控);(16.5分)整车涉水深度(1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厂家标定的整车涉水深度:小于350mm(含350)得0.25分,350mm-400mm得0.5分,400mm-450mm得0.75分,450mm以上得1分。

②动力电池(9.5分):

a、有且提供动力电池厂家动力电池技术参数及相关检验报告的(要求动力电池厂家盖章),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电池容量3.5分

电池容量达到145Kwh得0.5分,每增加1Kwh加0.05分,此项最高得3.5分;

c、充电倍率(5.5分)

投标方要提供由电池厂家提供的电池技术参数(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必须由电池厂家盖章,其中充电倍率及快补倍率必须明确标明。充电倍率<0.6C(以此类推)得0.5分,0.6-0.7C得1分,0.7-0.8C得1.5分,0.8-0.9C得2分,0.9-1C得2.5分,1C及以上的得3分。

有快速补电功能且充电倍率达到0.5-0.8C(不含0.8C)得0.5分,0.8-1C得1.5分,1C及以上的得2.5分。

③电机(2分):防护等级≥IP67(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

电机额定功率≥100KW,得1分;电机额定扭矩≥950N.m/rpm,得1分。

④电控(4分):

a防护等级≥IP67(要求厂家证明材料),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电控集成度(1分)主要是减少高压连接点,根据实车查验情况给分,分为1分、0.5分两个档次。

c远程实时监控平台(1分),电池管理系统(0.25分),主动均衡(0.25分);高压在线绝缘管理(自断电功能)(0.5分),专用耐高压线卡、专用警戒色及高低压分开走线(0.5分)

B、底盘3分

前后桥(0.2分)、主减(0.5分)、免维护轮端(核心部件为进口)(0.4分)、前后盘式制动器(0.2分)、轮胎(0.3分)、空气悬架(0.3分)、独立水暖(0.4分)、电动转向助力泵(0.3分)、电动气泵(0.3分)、集中润滑(0.1分)等主要总成件或配件。根据配置产品(品牌、质量、质保期、售后服务等)评定。(每项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分值以0.05为档)

C、低压线路及电器部分(2分)

空调(30000-32000大卡)(0.8分)、接插件(0.2分)、电瓶(0.1分)、CAN总线仪表及模块(0.5分)、LED线路牌及LED显示屏(0.4分),根据配置产品(品牌、质量、质保期、售后服务等)评定。(每项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分值以0.05为档)。

D、防火、防水、防漏电、轻量化等先进技术在车身材料及内饰件上的应用(2分)

①座椅(0.25分),司机全封护围(0.25分)、PVC地板(0.25分),地板革(0.25分)等主要总成件或配件。根据配置产品防火、防水、轻量化等先进技术的应用评定。(每项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分值以0.05为档)。

②电池舱的保温(0.25分),动力电池散热(0.25分),电池舱辅助加热(0.5分)等主要总成件或配件。根据配置产品防火、防水、防漏电、轻量化等先进技术的应用评定。(每项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分值以0.05为档)。

E、生产工艺先进性(2分)

①具备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和工艺(先进的模具加工和焊接、防锈、喷漆、装配、出厂实验等先进的生产线和制造工艺)提供生产线及主要设备图片。根据提供资料分1分、0.5分两个档次。

②防锈处理:整车阴极电泳(车身、前后围蒙皮、底盘及车架),要求投标方提供阴极电泳主要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照片,进口阴极电泳设备得1分,国产设备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现场陈述、答疑,此项共2分;

A、根据投标人陈述、答疑情况分二个档次,分别得1分、0.5分、0分;

B、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及动力电池厂家派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及动力电池厂家有委托书)现场陈述、答疑的,根据陈述、答疑情况分三个档次得1分、0.5分、0分;

四、价格部分(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采购方自付车款超出********.60元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次招标的评分不因发票中是否含国家或山西省补贴资金而变化,如因山西省新能源车开票政策变化,不影响此次招标的评分结果及中标结果。


样车实测数据表

附表一:年月日

序号

厂家

车型

总电量

(Kw/h)

使用电量

(Kw/h)

剩余电量

(Kw/h)

充电时间

行驶里程(km)

充电功率(Kw)

充电电量(Kw/h)

快充功率(Kw)

快充时间(min)

快充电量(kw/h)

备注

起时

止时

用时

1

2

3

4

5

6

7

8

9

10

实测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摄像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样车整车评分表

附表二:年月日

序号

厂家

车型

外观

(1-10分)

工艺

(1-10分)

内饰

(1-10分)

布局合理性(1-10分)

乘坐舒适性

(1-10分)

易操作性(1-10分)

易维护性(1-10分)

安全性能30分

合计

得分

专用灭火

装置(1-10分)

高温烟雾报警(1-10分)

防火、防水、防漏电(1-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每项得分以整数评定,最后得分计算公式——合计分*0.05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

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合同一(生产厂家为唯一投标主体)

甲方(需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乙方(供方):

乙方在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合同产品: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供货地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调试:合同设备在现场的调试。

验收:本合同产品须经过甲方验收并认可。

5、合同款支付日: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概述

1、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的车辆将在阳泉市公交系统使用,主要在市区和阳泉市郊区运行,运行路段主要为山区坡度大的普通公路,路面坑洼。中标人须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供货、培训、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修维护,并完成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2、合同名称: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3、合同主要产品型号数量: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4、合同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本合同生效前国家相关的制造、环保及节能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并且合同产品必须具有满足甲方在招标文件中产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标准、技术指标。

5、合同产品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标准,并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三、合同的价格和供货范围及开票

1、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工作的价格。

(1)本合同总价包含:合同产品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

(2)本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设备由乙方工厂至现场的运费和保险等费用

(3)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所有税费。

(4)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采购方自付车款(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5)开票金额:为购置车辆全部价款(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采购方自付)

开票:(发票开据要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

四、合同付款

(一)付款方式

1、乙方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三年后支付。

五、合同供货期和免费质保期

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工期的调整

(一)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免费质量保证期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交货,抵达阳泉公交公司。

2、合同设备的免费质量保证期: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二)合同供货期调整

如遇以下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字后供货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变更而增加工作量发生的供货期变化;

2、甲方负责的事项未能及时完成而影响乙方的供货进度。

六、技术规范

1、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和/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及技术标准,必须采用相关或高于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当相关标准互相冲突时,以高一级的标准为准,所有这些采用的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七、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阳泉市):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八、技术资料

1、乙方应提供满足合同产品的运行、人员培训、设备维修和保养、车辆上户的全部图纸、资料和文件。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2;

2、交货时乙方提供全套产品技术资料(须保证不牵扯到对第三方专利侵权及相关商业机密);本招标书文件技术部分及该行业习惯规定的其它资料。

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九、培训及验收

1、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在甲方现场按合同要求进行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验收及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2、验收: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产品的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3、培训:乙方负责用户使用、维修、管理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

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按服务承诺规定执行。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的部件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在质保期内,对由于部件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甲方保留要求全部退货的权利。

4、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备品备件,以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5、售后服务:

(1)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2)乙方将在“三电”(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免费质保期内派驻“三电”专业技术人员(不以售后服务站及其它人员顶替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对中标车辆提供保姆式服务。五年(含五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20%,五年至八年(含八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30%,否则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动力电池;

(3)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和包换服务。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乙方在收到用户的通知后保证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

(4)如发生因乙方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抛锚等突发情况,诸如拖车等的相关应急处置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投标产品国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保证配件、零部件的优惠供给,如因配件供应短缺或延迟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投标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如出现产品因质量、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批量(3个月内故障率达到5%)故障,乙方予以全部产品(故障部位)的更换。

(7)乙方承担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损失。

(8)为保证投标产品的正常运营,乙方将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在当地售后服务站免费配备易损件、常用件,大的总成件及零部件保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发货。

十一、税费

1、所有税费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也由乙方负担。

十二、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三、争议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违约终止合同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在合同设备的供货和调试期(天)内或经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乙方未能完成所有的合同货物的供货,乙方必须自违约之日起按每日0.5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违约日后30日内仍无法完成合同供货并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转让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转包金额的100%向乙方索赔。

十六、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阳泉市财政局三份,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下列文件属合同的附件和依据:技术配置及要求(附件1)、备品备件表(附件2)、车辆总成及附(配)件明细表(附件3-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表:全权代表: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签约时间:2016年月日

签约地址: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合同二(经销商为唯一投标主体)

甲方(需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乙方(供方):

乙方在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合同产品: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供货地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调试:合同设备在现场的调试。

验收:本合同产品须经过甲方验收并认可。

5、合同款支付日: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概述

1、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的车辆将在阳泉市公交系统使用,主要在市区和阳泉市郊区运行,运行路段主要为山区坡度大的普通公路,路面坑洼。中标人须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供货、培训、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修维护,并完成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2、合同名称: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3、合同主要产品型号数量: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4、合同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本合同生效前国家相关的制造、环保及节能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并且合同产品必须具有满足甲方在招标文件中产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标准、技术指标。

5、合同产品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标准,并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三、合同的价格和供货范围及开票

1、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工作的价格。

(1)本合同总价包含:合同产品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

(2)本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设备由乙方工厂至现场的运费和保险等费用

(3)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所有税费。

(4)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采购方自付车款(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5)开票金额:为购置车辆全部价款(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采购方自付)

开票:(发票开据要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

四、合同付款

(一)付款方式

1、乙方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三年后支付。

五、合同供货期和免费质保期

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工期的调整

(一)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免费质量保证期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交货,抵达阳泉公交公司。

2、合同设备的免费质量保证期: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二)合同供货期调整

如遇以下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字后供货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变更而增加工作量发生的供货期变化;

2、甲方负责的事项未能及时完成而影响乙方的供货进度。

六、技术规范

1、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和/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及技术标准,必须采用相关或高于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当相关标准互相冲突时,以高一级的标准为准,所有这些采用的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七、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阳泉市):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八、技术资料

1、乙方应提供满足合同产品的运行、人员培训、设备维修和保养、车辆上户的全部图纸、资料和文件。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2;

2、交货时乙方提供全套产品技术资料(须保证不牵扯到对第三方专利侵权及相关商业机密);本招标书文件技术部分及该行业习惯规定的其它资料。

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九、培训及验收

1、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在甲方现场按合同要求进行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验收及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2、验收: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产品的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3、培训:乙方负责用户使用、维修、管理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

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按服务承诺规定执行。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的部件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在质保期内,对由于部件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甲方保留要求全部退货的权利。

4、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备品备件,以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5、售后服务: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十一、税费

1、所有税费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也由乙方负担。

十二、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三、争议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违约终止合同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在合同设备的供货和调试期(天)内或经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乙方未能完成所有的合同货物的供货,乙方必须自违约之日起按每日0.5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违约日后30日内仍无法完成合同供货并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转让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转包金额的100%向乙方索赔。

十六、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阳泉市财政局三份,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下列文件属合同的附件和依据:技术配置及要求(附件1)、备品备件表(附件2)、车辆总成及附(配)件明细表(附件3-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表:全权代表: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签约时间:2016年月日

签约地址: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合同三(联合体为投标主体)

甲方(需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乙方1(供方1):

乙方2(供方2):

乙方在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合同产品: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供货地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调试:合同设备在现场的调试。

验收:本合同产品须经过甲方验收并认可。

5、合同款支付日: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概述

1、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的车辆将在阳泉市公交系统使用,主要在市区和阳泉市郊区运行,运行路段主要为山区坡度大的普通公路,路面坑洼。中标人须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供货、培训、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修维护,并完成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2、合同名称: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3、合同主要产品型号数量: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4、合同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本合同生效前国家相关的制造、环保及节能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并且合同产品必须具有满足甲方在招标文件中产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标准、技术指标。

5、合同产品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标准,并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三、合同的价格和供货范围及开票

1、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工作的价格。

(1)本合同总价包含:合同产品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

(2)本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设备由乙方工厂至现场的运费和保险等费用

(3)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所有税费。

(4)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采购方自付车款(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5)开票金额:为购置车辆全部价款(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采购方自付)

开票:(发票开据要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

四、合同付款

(一)付款方式

1、乙方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三年后支付。

五、合同供货期和免费质保期

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工期的调整

(一)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免费质量保证期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交货,抵达阳泉公交公司。

2、合同设备的免费质量保证期: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二)合同供货期调整

如遇以下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字后供货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变更而增加工作量发生的供货期变化;

2、甲方负责的事项未能及时完成而影响乙方的供货进度。

六、技术规范

1、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和/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及技术标准,必须采用相关或高于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当相关标准互相冲突时,以高一级的标准为准,所有这些采用的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七、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阳泉市):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八、技术资料

1、乙方应提供满足合同产品的运行、人员培训、设备维修和保养、车辆上户的全部图纸、资料和文件。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2;

2、交货时乙方提供全套产品技术资料(须保证不牵扯到对第三方专利侵权及相关商业机密);本招标书文件技术部分及该行业习惯规定的其它资料。

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九、培训及验收

1、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在甲方现场按合同要求进行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验收及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2、验收: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产品的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3、培训:乙方负责用户使用、维修、管理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

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按服务承诺规定执行。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的部件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在质保期内,对由于部件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甲方保留要求全部退货的权利。

4、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备品备件,以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5、售后服务:

(1)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2)乙方将在“三电”(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免费质保期内派驻“三电”专业技术人员(不以售后服务站及其它人员顶替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对中标车辆提供保姆式服务。五年(含五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20%,五年至八年(含八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30%,否则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动力电池;

(3)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和包换服务。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乙方在收到用户的通知后保证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

(4)如发生因乙方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抛锚等突发情况,诸如拖车等的相关应急处置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投标产品国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保证配件、零部件的优惠供给,如因配件供应短缺或延迟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投标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如出现产品因质量、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批量(3个月内故障率达到5%)故障,乙方予以全部产品(故障部位)的更换。

(7)乙方承担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损失。

(8)为保证投标产品的正常运营,乙方将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在当地售后服务站免费配备易损件、常用件,大的总成件及零部件保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发货。

十一、税费

1、所有税费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也由乙方负担。

十二、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三、争议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违约终止合同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在合同设备的供货和调试期(天)内或经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乙方未能完成所有的合同货物的供货,乙方必须自违约之日起按每日0.5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违约日后30日内仍无法完成合同供货并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转让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转包金额的100%向乙方索赔。

十六、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阳泉市财政局三份,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下列文件属合同的附件和依据:技术配置及要求(附件1)、备品备件表(附件2)、车辆总成及附(配)件明细表(附件3-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表:全权代表: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乙方2:

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2016年月日

签约地址: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验收报告格式(一式四份):

阳泉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货物)

填报时间: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开户银行

中标供应商账号

中标供应商电话

付款方式

本次付款为第______次付款

发票金额

已付金额

本次应付

余额

验收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小计

(行数不足可附表填制)

验收意见

□1、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供应商的中标内容相符

□2、供应商是否按照合同和承诺的时间、地点交货

□3、货物安装调试是否完成

□4、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5、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是否真实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人员

签名

职务或职称

单位名称

职系方式

验收组负责人

验收组成员1

验收组成员2

社会机构人员1

社会机构人员2

中标供应商代表

采购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验收日期: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管理科、采购机构各一份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5-6中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二〇一年月日

目录格式

目录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

5、……………………………………………………………………………

…………………………………………………………………………

……………………………………………………………………………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

3、………………

…………………………………………………

………………………………………………………………

………………………………………………………………

…★开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法人代表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人(加盖公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单位(公章):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无违法记录声明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内容

(一)投标函

投标函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报价一览表。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后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9、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10、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5)在评标期间,影响集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正本须提供原件。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

代理商资格声明

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公章)

(2)地址:(3)电话:

(4)成立和注册日期:(5)主管部门:

(6)性质:(7)主要负责人:

(8)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术工人数:

(9)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主要技术人员: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姓名

年龄

技术职称

取得职称时间

联系方式

备注

……

……

……

……

……

……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截止开标之前近一年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主要同类型项目: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使用单位

使用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数量(台/套)

交付使用日期

备注

……

……

……

……

……

……

……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截止开标之前近一年正在履行的同类型项目: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使用单位

安装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数量(台/套)

目前进展情况

备注

……

……

……

……

……

……

……

4、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名称及其它情况:

(1)制造商名称:(公章)

(2)地址: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

(5)性质:(6)职工总数:

(7)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8)生产工人:

(9)最近一次资产负债表(到止)

2、制造厂家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家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主要部件名称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4、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主要设备及生产图片:

5、在山西的备品备件库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供应商

6、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7、其他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三)开标报价一览表

开标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及厂家

数量

(台/套)

国补

单价

省补

单价

采购人

自付单价

单车

总价

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

货物总价

质保期

供货期

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

大写:

小写¥:

货物总价

大写:

小写¥:

1、本表中国补单价为投标车型单车所能取得的国家补助金额;省补单价为投标车型单车所能取得的省级补助资金金额;采购人自负单价为投标车型单车总价去除国家及省级补助资金以外的采购人自负部分金额;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为采购人自负单价乘以数量所得金额;货物总价为单车总价乘以数量所得的金额。货物总价中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种费用,本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的价格。

2、投标货物总价包含:合同产品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投标货物总价内包括合同设备由乙方工厂至现场的运费和保险等费用;投标货物总价内包括合同所有税费。

3、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4、开票金额:为购置车辆全部价款(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采购方自付);开票:(发票开据要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

5、唱标报价是报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


(四)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备注

……

……

……

……

……

……

……

……


(五)、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1、组织实施保障

序号

服务要求内容

响应情况

A

附后见页

B

C

……

……

……

2、售后服务保障

A

B

C

D

……

……

……


注: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中标明响应内容所在页码。

(六)、承诺书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主要营业生产地址设在(地址)。兹授权合法成立的,主要营业地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全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使用我公司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参加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产品型号,参加招标编号)。

2、作为生产制造商,我方保证若在(投标人全称)中标后,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对(投标人全称)提供的我们生产的产品承担生产、制造、技术、质量、售后服务、应急保障等方面的全部责任,我方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交货,在此项目中涉及生产制造商的部分,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将向采购人出具相关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3、本授权书不影响对其他人的授权,但我们承诺不会将相同(相同品牌、相同型号规格、相同的类型、系列、材质等)的产品同时授权给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投标人全称)在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中的招投标活动,杜绝行串标、围标、贿赂等各类违法活动的产生。

5、本授权书与附件同时出具有效。

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法人代表签字(签章):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官方网址: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官方Email: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联系人: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咨询电话:

本授权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主要营业生产地址设在(地址)。我公司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为纯电动公交车,参加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我公司做如下售后服务承诺:

一、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二、我方将在“三电”(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免费质保期内派驻“三电”专业技术人员(不以售后服务站及其它人员顶替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对中标车辆提供保姆式服务。五年(含五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20%,五年至八年(含八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30%,否则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动力电池;

三、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和包换服务。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中标单位在收到用户的通知后保证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

四、如发生因我方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抛锚等突发情况,诸如拖车等的相关应急处置由我方承担。

五、我方在投标产品国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保证配件、零部件的优惠供给,如因配件供应短缺或延迟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我方承担。

六、投标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如出现产品因质量、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批量(在质保期内连续3个月内同一部位故障率达到5%)故障,我方予以全部产品(故障部位)的更换。

如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影响车辆运营的,经维修仍不能满足正常运营需要的,我方予以产品退换。

如因质量问题,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整改仍不能解决的,我方予以产品退换。

七、我方承担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损失。

八、为保证投标产品的正常运营,我方将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在当地售后服务站免费配备易损件、常用件,大的总成件及零部件保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发货。

生产厂家:(公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产品动力电池生产厂家承诺函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动力电池生产厂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主要营业生产地址设在(地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生产的投标产品(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的纯电动公交大客车上使用的我们(动力电池生产厂家)提供的型号为动力电池型号的动力电池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所出据的动力电池技术性能指标参数及电池相关检测报告为真实有效。

附件:1、动力电池技术性能指标参数表(公章)

2、动力电池相关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公章)

动力电池生产厂家:(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风险承诺函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人在参加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时,已掌握国家及山西省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相关政策。涉及此次招投标的新能源车国家及山西省补贴资金的申领由投标人负责,因政策性调整导致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国家或山西省补贴资金未能领取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二〇一六年月日

投标车型样车承诺函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人参加的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的样车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我们保证样车的品牌车型与投标产品品牌车型一致,动力电池、电机、电控“三电”系统配置与投标车型完全一致,

我们投标人已与招标方所要求的样车充电站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前期数据通讯及技术等的对接,我们投标人保证测试样车动力电池充电的安全性,如发生电池爆炸、燃烧等异常现象,所涉及的相关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因样车实测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车辆事故及意外,所涉及的相关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二〇一六年月日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承诺函

(经销商为唯一投标人时提供)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主要营业生产地址设在(地址)。我们生产的投标产品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投标人参加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我公司做如下承诺:

因投标人为委托销售机构,不是实际产品制造人,不具备对投标产品的技术研发及支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体系及应急保障体系、生产周期等的实际执行能力,为保证上述情况的有效、可靠、稳定的落实,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文件中由我方提供的相关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应急保障、生产周期等资料及内容,我方均盖公章,保证其真实性,并愿为此承担所有责任。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对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涉及的除投标产品销售方面以外的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应急保障、生产周期等负责,并保证如投标人中标后,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将与投标人及采购人签订合同,明确(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为投标产品的生产、技术研发及支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体系及应急保障体系、生产周期等的实际承担责任人,并进一步细化。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章)

二〇一六年月日

第八部分相关附件

附件一:

账户信息函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交付投标保证金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投标人公章年月日

注:为了能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来我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凭单”时,同时提交此函。我中心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说明:投标人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年度会计报表、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人数证明等)

附件三:

质疑函

采购人、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

1.

2.

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1.

2.

具体诉求:

1、

2、

质疑投标人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质疑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电子邮箱地址:

年月日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05日


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512-G022A

采购人: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3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

一、总则10

二、招标文件11

三、投标文件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

五、开标15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15

七、签订合同18

八、中标服务费18

九、保密和披露19

十、询问和质疑19

十一、投标人违规处罚20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10

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1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38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3

第八部分相关附件69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

二、项目编号:2016-512-G022A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投标人可以投报。

2、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招标公示期:自本项目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日历日。

4、招标文件售价:无。

四、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对外办公时间)

2、报名网址: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24.166.241.52:8002/)

3、企业注册及审核:

3.1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注册所要求上传的证件必须为副本原件的扫描件;企业注册类型:服务供应商;

3.2审核截止时间: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9日下午16时整(企业注册提交以后,请及时登陆查看审核状态,如有咨询拨打以下电话);

注册及审核确认联系电话:****-*******;

3.3注册成功后,即可在登陆状态下,进行投标报名和标书下载,暂不接受网上质疑和投诉等业务。

3.4特别提醒: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3.5特别提醒:由于系统升级,在原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重新在新系统中注册,新系统地址(http://124.166.241.52:8002/)

五、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6日上午9时整

2、地点: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开标室(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路145号)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地址: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路1号

联系人:侯俊玉联系电话:183*****008

李雪鹏联系电话:137*****212、0353—*******

集采机构: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阳泉市财政局705室。邮政编码:045000

联系人:赵力强电话及传真:****-**************

七、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八、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一)具备以下有效证件且投标方为经销商的,必须符合由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一方为生产厂家,另一方必须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投标方为生产厂家的,投标方须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经销商或生产厂家投标的提供1-10项证件及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生产厂家提供本项1-10项证件及资料,经销商提供本项中1、2、3、9项证件及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4、汽车公告;5、投标车型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6、投标车型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7、投标车型动力电池供应商应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内;8、投标产品3C认证;9、开户许可证。10、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销售委托书。

(二)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质审核以评委会现场审核为准。投标时必须携带本招标文件要求证件的副本原件(含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其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内)。

3、本项目总预算:********.60元(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

4、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纯电动公交大客车260台(车长10.4米—10.8米)

5、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1、★经销商或生产厂家作为唯一投标主体的,须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中《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同时,依据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第八条:补贴方式。非本省注册的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申领省级补贴资金,须授权委托一家在山西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以下简称授权销售机构)统一申请。”

2、★投标车辆已有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3、★投标车辆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4、★投标车辆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5、★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

2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一方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另一方必须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

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1份

4

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3-5项可以提供三证合一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6、★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7、★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无须出具;开标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开标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8、★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9、★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10、★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5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投标函(在投标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投标货物生产企业的质量、环境、健康等体系认证文件复印件;

3、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

4、★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按格式提供代理商资格声明;投标人是制造厂家的需按格式提供制造厂家资格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5、★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

6、★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7、★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有负偏离的要如实填写,由评委会统一认定其负偏离是否为非实质性响应;格式见第七部分);

8、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此表由投标人自行设计,请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和质保期满后三个年度的供应折扣价格等内容)

9、服务方案(格式见第七部分;按格式表格进行填写,若内容较多,可在表格中标清附页页码增加附页):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⑴项目组织实施保障: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地址和详细的联系方式;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保障措施;实施交付使用标准;

⑵售后服务保障:售后服务总负责人(或及售后服务网点明细)的姓名、职务、地址和详细的联系方式;投标人在供货地点城市的本地化服务机构(或及售后服务网点明细)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投产品的国家三包标准及投标人的响应标准;在质保期内对维修、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承诺;本项目的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费用等;

10、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11、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⑴详细的交货清单:表格由投标人自行设计,须注明货物的名称、数量、货物的来源地、货物的标准等;

⑵项目的验收标准;

⑶其它需要提交或说明的文件;

12、投标时,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及动力电池厂家技术等相关人员须在场,标书内涉及投标货物生产周期、质量保证、技术支持、服务保障、应急保障等部分,必须由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盖章确认其真实有效并进行相关方面的答疑。

6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以下条款只针对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到指定银行的账户上(详细信息见本文件的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投标人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持银行开具的保证金交纳底单、填写完整的“账户信息函”(格式见本文件第八部分的附件一)到采购中心财务部门换取“保证金交纳凭单”。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个日历天(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采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收到(已下载)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提出为无效质疑。

8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二)。

(2)价格折扣: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小、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联合体投标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小微企业须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与小型企业联合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

(4)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9

商务部分

请将以下商务部分的投标资料单独装订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商务部分投标资料封面应注明:******投标项目商务资料、正(副)本、招标编号、包号、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间)。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七部分);

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按照“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开标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开标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9、★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七部分);

10、★投标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11、★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明确产品名称、厂牌型号);

12、★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明确产品名称、厂牌型号);

13、★投标产品汽车公告复印件;

14、★投标产品3C认证复印件;

15、★投标产品动力电池生产厂家承诺函原件;

16、★投标人风险承诺函原件;

17、★投标车型样车承诺函原件;(如果有样车的话)

18、★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承诺函原件(经销商为唯一投标人时提供)

19、★联合体各方之间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如有的话)

说明:

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以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资料,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条规定的份数提供。

★不接受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未单独封装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资料、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投标文件等)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投标。★本条所要求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投标资料,作为资格、资质审核的重要依据以评委会审核为准。未提供或未通过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审核的投标人将做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后,将由评委会先审核已拆封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投标资料。评委会审核为无效投标的,退回投标人除资质、资格证明文件投标资料以外的未拆封的投标文件,不对无效投标进行唱标报价。资质、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投标资料,作为资格、资质审核的重要依据,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在提供单独装订密封的商务部分投标资料的同时,仍需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一个完整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等资料。

已在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资料中提供了原件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复印件。

10

投标前答疑

投标人需按时参加现场答疑。答疑时间:2016年9月13日下午3时整;答疑地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人:侯俊玉联系电话:183*****008

11

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的相关条款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中(不限于以下说明的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下划线部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

12

关于样车

1、提供样车的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5天与采购人联系进行充电桩技术对接及样车提供的相关事宜。

2、提供样车的须在开标时间前1天将样车送达指定位置。

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

2.定义

2.1“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所表述的所有货物。

2.2“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投标人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4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计算在期间内。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

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条。

3.5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投标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型号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投标供应商数量。

3.6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如果允许,须按第八部分附件四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公交车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集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集采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部分相关附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集采机构认为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顺延够15日。

7.2如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集采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后,集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

7.4集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将向所有已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通知。

三、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集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前附表第9项商务部分内容单独装订为一册并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的规定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5条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内容(若有的话),其中加★项目为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2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形式装订。封面“投标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它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9.3投标保证金

9.3.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9.3.2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付。

9.3.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集采机构盖备案章,集采机构将在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付。

9.4投标报价

9.4.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

9.4.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

9.4.4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安装调试、备品备件)、总价及其他事项。

9.4.5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报价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9.4.6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

9.4.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10.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0.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4、5的要求提交,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七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4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

10.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0.7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0.8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12.投标文件的签署

12.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2如果投标人未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盖章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集采机构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采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否则无效。

15.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集采机构,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开标

16.开标及其有关事项

16.1集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活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人签到表上签到。

16.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两名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拆封唱标。

16.4集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报价格、价格折扣、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集采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集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6.5集采机构将编制唱标记录表,并在唱标结束后提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六、评标程序和要求

17.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集采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7.2采购人或集采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集采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8.投标文件初审

18.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

18.2资格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审查如果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8.3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8.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8.4.1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5条和第8条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本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投标文件附有本招标文件不能接受的条件;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4.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8.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4.4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5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B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C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19.投标的澄清

19.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确认。

19.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或者是价格虚高、物无所值等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进行。

21.评审复核

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22.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或者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3.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24.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集采机构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或补救措施。一旦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26.采购项目废标

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B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

26.2废标后,集采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集采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七、签订合同

27.中标通知

27.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集采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证部门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公证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公证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公证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集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7.3中标公证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中标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集采机构备案

八、中标服务费  

29.本次招标除公证部门的中标公证费外不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九、保密和披露

30.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披露

31.1集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在集采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集采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十、询问和质疑

32.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有询问或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提出询问,集采机构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质疑

33.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3.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集采机构提出质疑。

33.3投标人已经参与了投标,并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应当被视为无效质疑。

33.4质疑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附件三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集采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答复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予以答复。质疑答复邮件地址:yqzczx@163.com,质疑函受理电话:****-*******

33.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受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采机构可不予受理:

A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B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C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D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E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7集采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3.8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集采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9投标人对集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集采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十一、投标人违规处罚

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集采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D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的;

E在评标期间,影响集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F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G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一、资质要求: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现场培训、试运行完毕。

三、交货地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见第六部分合同原则

五、售后服务:所报价产品均需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有特殊质保要求的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技术配置及技术要求、附件2-5),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8年,由厂家派驻“三电”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以售后服务站及其它人员顶替厂家专业技术人员)在质保期内对中标车辆提供保姆式服务。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应提供免费维修和包换服务。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中标单位在收到用户的通知后保证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至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

六、公交大客车参数设置:260辆预算********.60元(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

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2016年购置纯电动公交车配置及技术要求

本次共购置公交客车260台。

一、招标车辆整体要求:

1.1外形美观大方,方基调,大视角前后风挡,视觉良好,车厢内简洁明亮。

1.2投标车型必须已是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定型产品;投标车型必须已纳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纯电动车型;投标车型必须已纳入工信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投标车型所用电池生产企业必须已在工信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的电池生产企业目录中;投标车型、续驶里程、Ekg指标等须满足国家补助标准50万元/台的要求(全体要求为:车长10.40米-10.80米,核定载客人数≥60(人),续驶里程R≥250(等速法、公里),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0.25Wh/km·kg,整车电池容量≥145kwh)。投标车型须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中《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投标车型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相关原件及书面材料予以证明。

1.3客车主要总成件为国内一线优质品牌,设计方面应新颖美观、适应现代城市。技术性能和结构工艺体现国内先进水平,整车应节能环保、经济实用、安全舒适、便于维护;达到结构布置合理、乘坐舒适方便、驾驶灵活稳定、工艺质量可靠等要求。特别是在节能环保、车内人性化设计、车身结构强度、焊接和防腐工艺等方面有特点。

1.4每车提供与合格证相符的产品说明书、车辆使用说明书、整车线路布置图一套。

1.5随车工具齐全,专用工具要配套。

1.6本技术要求未及事项按供货方出厂标准执行。

1.7新车上线一个月内,供货方派技术服务人员跟车服务,确保新车正常运行。

1.8新车交付后15日内,由供货方技术人员对需方有关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1.9车辆质量保证期最低为36个月(除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及全车低压线路质保8年外其余所有总成件、零部件、易损件不得低于36个月质保,有不同处见技术配置及技术要求及附件2-5)。供车方在需方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站。供车方须派“三电”(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常驻需方并提供保姆式服务,保证售后服务方便、迅速、优质。

1.10要求提供车辆的备品备件见附表。

1.11所有配置及技术要求如有与2012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GB7258-2012)新标准相冲突以新国标为准,同时严格按照新能源汽车相关的国家及部门标准执行。

二、车辆配置及技术要求:

1、车型:

1.1纯电动公交客车,车长10.40米-10.80米。核定载客人数≥60(人)。

1.2配装国内一线优质品牌新能源车专用冷暖空调。配装独立燃油加热水暖,装置全车厢取暖设施,含水暖除霜、司机脚部取暖及动力电池仓辅助加热(燃油加热水暖系统质保5年)。动力电池有自加热装置,散热功能,满足车辆冬季寒冷天气使用。除霜器及热水管最低处设放水开关。

1.3整车采用轻量化技术,全承载结构,阴极电泳工艺(要求提供电泳车间及设备图片一组、主要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

2、底盘:

2.1前、后轮为盘式制动器。采用加强型,齿轮油免维护轮端,质保8年;后桥主减齿轮采用加强型精磨齿,主减质保5年。提车时提供底盘拓印件3份。

2.2、整体式动力转向(电动助力)、驻车储能弹簧制动器、双腔气压制动阀,制动阀体能够整体方便拆装。配空气干燥器,各储气筒下部排污开关方便操纵。干燥器及各排污开关排污口均对地排放。

2.3悬挂:采用前2后4空气悬架;

2.4制动系统:双回路气压制动,储能弹簧驻车制动器作用于后轮,空气干燥器,制动总泵及阀类采用行业内优质品牌产品,全车刹车供气系统管路主要部分为优质铜管或优质镀锌管,手动放水阀引裙边,装置ABS;

2.5采用优质铝合金轮辋,质保8年,轮胎为真空全钢子午线轮胎。

2.6配置优质集中润滑系统(质保8年),高耐寒,强泵送。

2.7驱动电机冷却系统(质保6年)

3、车身:

3.1地板为优质PVC阻燃地板,铺设国产优质石英砂耐磨防滑地板革(质保8)。驾区铺3mm以上铝合金花纹板。前、后门踏步平面铺3mm以上铝合金花纹板,立面为3mm光面铝板。

3.2车身骨架整体强度应满足公交运行寿命要求。所有结构件和覆盖件均经防腐处理,防锈蚀性能良好。车身内顶和侧围整体经有效隔热降噪处理。车身蒙皮采用优质镀锌板。四轮位蒙皮、骨架缝隙要全密封,防止水蚀。整车(包括骨架、外包)应进行阻燃、减振、密封发泡,防锈密封要到位。

3.3内外饰:车内顶板、裙板采用浅色光面铝塑板,厚度大于4毫米。前后内顶要求光洁易清洗,强度可靠。车辆侧顶安装4块灯带式灯箱(带LED背灯广告灯箱总成,要求有两层透明有机板),外围尺寸为1065mm×315mm(可根据车辆实际情况调整尺寸),布局美观,要求光线柔和,开关独立控制,灯箱应固定在车身复板上。

3.4装不低于2个不锈钢扶手杆天窗。推手杆底座有加强复板,可前后开启。

3.5前风档玻璃为双层夹胶全景玻璃,后风挡玻璃为钢化玻璃。

3.6车身侧窗采用内钳式可推拉侧窗。可推拉司机侧窗,司机前及左侧均安装卷帘式遮阳帘。

3.7车门为前单后双气动式铝合金内摆门结构。带防夹和油水分离器装置,加门锁(不可互开)。门内侧安装防护杆。每个乘客门内外安装紧急开关,以备紧急使用(警示标志明显)。全包围式门立柱喷“禁止攀扶”,门下角喷“小心夹脚”。

3.8座椅为骨架可隐藏一体式吹塑座椅(座椅面为光面),布置为后门前1+1,后门后2+2。司机座椅为高靠软垫机械式可前后上下调整座椅,驾驶员座椅带安全带。后排座中间座椅两边有扶杆。其中设“爱心专座”4只。右侧第一排座椅前装护栏,后门后第一排座椅前加防护挡板。(乘客椅和司机椅质保8年)

3.9扶手:扶手、扶杆及防护栏杆为高强度,布局合理牢靠。在前、后乘客门立柱上安装1.1米儿童购票标志线。司机驾区设全封闭式护围。

3.10车辆前、后设伸缩拖车钩,要求牢固可靠,使用方便且不能和保险杠干涉。

3.11车内配防盗应急锤。后门立柱附近装不锈钢垃圾桶及支架一套。工具箱(安装在适当位置)。车辆倒车镜采用杆式后视镜。

3.12配备车用4kg灭火器2具(交车时有效期不低于10个月),带消防箱。配带车辆故障警示牌。

3.13车身漆色图案,需要做效果图给阳泉公交确认。驾驶员窗下方喷圆弧形“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字样。后风档玻璃不得喷字。其它车身内外需要喷制的宣传用语等由购方具体指定。

4、电器(低压部分):

4.1设置电磁式电源总开关及手动机械断电开关,电源电压为24∨。

4.2低压电器控制箱设置于车厢内。

4.3配置CAN总线仪表及模块(中部带7寸液晶彩色显示器)控制全车可控部位,全车线路采用国家标准阻燃线,线径应满足车辆各电器设备最大用电要求。电器线路应规范安装,与其它热源可靠隔离,线束布置捆扎整齐,固定牢靠,并有绝缘套保护,穿越金属件时,均有防护胶圈。

4.4蓄电池为两只免维护(24v),蓄电池架旋转式或推拉式,方便蓄电池检查与安装。

4.5配置青岛海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车载智能调度终端,要求带GPS/北斗卫星定位、集中监控8路录像,移动通信模块,车厢内6路摄像头(车前部1个监视前方路况,驾驶员左上方1个监视驾驶员、投币机、刷卡机、前门,后门附近1个监视车厢内部及后门下车情况,车内顶前后部各装1个监视车厢情况)及1个倒车摄像头和一个车辆右后侧上部监控车站情况摄像头,加500G固态硬盘。以上设置要方便维护,具体位置由购车方确定。要求车载终端与CAN总线对接,传输车辆有关数据信息,同时要求刷卡机能通过车载智能调度终端传输数据,线路牌可通过车载智能调度终端控制。车辆配置行车记录仪。车载智能调度终端要有设备专用箱,且安装位置合理,通风,防水,防火、防振,具有专用锁具。

4.6车辆配置前、后、侧16点阵LED线路牌(前线路牌11字,侧4字,后4字,16扫)及在车身后风挡处(质保5年),后置LED汉字滚动广告屏(16扫,P10,10字,单混色,移动通讯传输模块2-4G卡)。车内前端配置9个汉字LED显示屏(质保5年),与车载机相联,可显示到站信息及广告。

4.7车辆电控部分、CAN总线仪表、智能调度终端、LED线路牌及显示屏等车载电器设备的所有数据应无条件免费开放,要求与CAN总线仪表对接并通过智能调度终端传输数据。

4.8配置电动空气压缩机、电动转向助力泵;配置司机电扇、电子时钟。

4.9前门处装配购车方要求的TM-QXC-*型全程防盗无人售票投币机,具体规格由购车方根据实际位置选定,无人售票投币机的安装要合理,尽可能增大前门乘客的通道宽度。前门扶杆处安装购方要求IC卡车载刷卡机,具体安装位置由购方指定。

5、新能源部分:

5.1整车采用电机直驱,永磁同步、水冷、铝壳电机,防护等级≥IP67(需提供检测报告);电机额定功率≥100KW,额定扭矩≥1100N.m/rpm。冷却系统风扇电机、水泵电机、暖风电机及暖风水泵尽可能采用进口无刷电机,质保6年。

5.2动力电池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防护等级要求达到IP67(需提供检测报告);动力电池舱要配置动力电池专用自动灭火装置(要求提供权威机构相关检验报告),具有高温预警装置及烟雾报警功能。

5.3整车电池容量≥145kwh,电池带自加热功能及主动均衡功能,动力电池要求免费质保八年。五年内(含五年)电池容量衰减量不大于整车电池容量的20%,五年至八年内(含八年)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整车电池容量的30%,否则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动力电池;

5.4动力电池通过QC/T743-2006《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行业标准,具有通过穿刺、挤压、跌落、过充、过放、过温等安全试验验证报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

5.5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按照GB/T31467.3-2015中7.10规定的外部火烧实验条件进行试验并通过;要求提供相关验证报告。

5.6投标车型所用动力电池必须与工信部公告目录中品牌及型号一致。

5.7、电控系统在实现功能要求条件下,尽可能采用集成式控制器(驱动电机控制器、高压控制器、电动助力转向控制器等),尽量减少高压连接点,以保证车辆安全和系统可靠性。防护等级要求达到IP67。

5.8、建立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具有电池管理系统、主动均衡等。能监控车辆位置、里程、能耗、故障信息等。同时要与采购方使用的海信智能调度平台对接并传输相关信息。

6、高压安全要求:

6.1动力电池尽可能布置在地板下方,以增大车厢载客空间,舱体采用防火纳能材料;

6.2动力电池与整车采用高压隔离设计,箱体与车身连接处增加双层绝缘端子;

6.3车身直流充电插口增加绝缘隔板确保充电过程的高压安全;

6.4专用耐高压线卡、专用警戒色及高低压分开走线工艺,方便识别高压元件,确保安全;

6.5整车涉水深度≥300mm,整车高压涉水试验完成后,总绝缘电阻值应大于5kΩ/V。

6.5在线绝缘管理,具有过载、过流自断电功能

6.6全车采用优质进口接插件,防护等级达到相关标准。

附件1

城市公交大客车备品备件表

序号

总成或部件名称

生产厂家、型号

备品备件数量

单价

1

独立水暖总成件

10个

电动气泵

10台

电动转向助力泵

10个

雨刷器总成

10套

2

底盘部分

带铝合金轮辋轮胎

50套

气路系统总成件

5套

前盘式制动器(含专用拆装工具)

5个

后盘式制动器(含专用拆装工具)

5个

3

电器部分

全车接插件、继电器

5套

前大灯总成

50套

后尾灯总成

30套

智能调度车载终端

10套

LED线路牌(前中后)

各10套

车内LED显示屏

5套

CAN总线仪表总成及模块

5套

前空气气囊

4个

后空气气囊

8个

主减总成

2套

4

车身及车厢内饰

倒车镜

5套

前风档

20块

后风档

10块

侧窗玻璃及车门玻璃

10套

前后门系统易损件

10套

前保险杆

5套

后保险杆

5套

附件2

车辆及相关附(零)件明细表

序号

总成及配件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免费质保期

价格

1

底盘

36个月

2

前桥

36个月

3

前制动器

36个月

4

后桥

36个月

5

后制动器

36个月

6

主减速器

60个月

包括轴承、油封及附属油、垫、胶

7

轮胎

24个月

8

气路系统总成件

36个月

9

驱动电机冷却系统

72个月

10

独立水暖系统总成

36个月

11

空调

60个月

12

电动气泵

13

电动转向助力泵

注:上表所列为免费最低质保期,实际质保期要与质保承诺相符。

附件3

车辆电器及相关附(零)件明细表

序号

总成及配件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免费质保期

价格

1

全车线束

96个月

2

接插件

36个月

3

继电器

36个月

4

电瓶

18个月

7

前大灯总成

36个月

8

后尾灯

36个月

9

智能调度车载终端

36个月

10

CAN总线仪表及模块

60个月

11

LED线路牌

60个月

后风档LED显示屏

60个月

12

车内LED显示屏

60个月

13

雨刷电机及机构总成

36个月

14

电机冷却系统

72个月

注:上表所列为免费最低质保期,实际质保期要与质保承诺相符。


附件4

车身及车辆内饰及相关附(零)件明细表

序号

配件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免费质保期

价格

1

司机包围

36个月

2

天窗

60个月

3

前风档玻璃

36个月

4

后风档玻璃

36个月

5

前、后门玻璃

36个月

6

侧窗玻璃

36个月

7

前、后门

36个月

8

乘客椅

96个月

9

司机椅

96个月

10

地板

96个月

注:上表所列为免费最低质保期,实际质保期要与质保承诺相符。

附件5

新能源主部分(零)部件明细表

序号

配件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免费质保期

价格

1

动力电池

96个月

2

驱动电机

96个月

3

电控主要零部件

96个月

3.1

96个月

3.2

96个月

3.3

96个月

3.4

96个月

3.5

96个月

3.6

96个月

……。

……

注:1、上表所列为免费最低质保期,实际质保期要与质保承诺相符。

2、电控主要零部件由各厂家根据投标车辆设计和实际配置情况自行填写。

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投标人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

投标报价及折扣,包括运费和保险(货物从出厂地/到货港运抵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的计算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官方机构发布的计算标准进行计算)等费用;

货物的性能和投标方案的合理性;

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

交货和配送能力的承诺;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在保修期内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计入评标价;在保修期满后的服务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但不包含在评标价中)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

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

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商务、服务、技术、政策因素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评定内容及标准

评定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部分(7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业绩(5分)

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同类设备(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的销售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及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3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设备(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合同(100台及以上销售合同)得1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最高可得5分。(因合同案例发票太多,不便于装订在标书内,可将合同案例发票以清晰的照片储存于光盘(或U盘)内附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按投标文件中合同案例的顺序将发票照片文件放入“合同一案例发票”,“合同二案例发票”,“合同三案例发票”,“合同四案例发票”,“合同五案例发票”(以此类推)……的文件夹中。)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2、财务状况及信誉(1分)(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提供双方的资料)

A、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审计结论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得0.5分,审计报告不符合相关会计制度规定的不得分;

B、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年度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全部提供的得0.5分,未提供或提供的相应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3、投标文件响应程度(1分)

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且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投标文件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投标文件以及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全部符合要求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二、服务部分(5分)(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

1、组织实施保障(0.5分)

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此项得0.25分,否则不得分;有实施时间进度表且安排科学合理的,此项得0.25分,否则不得分。

2、售后服务保障(4.5分)

A、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总负责人(或及售后服务网点)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得0.25分;有且提供本项目的培训费用和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目标等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三个档次,分别得0.75分、0.5分、0.25分;

B、有且准确提供投标人在供货地点城市(含阳泉市城区、郊区、矿区、开发区)的本地化的服务机构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C、所投产品的三包标准及投标人的响应标准:完全响应得0.5分,否则不得分;

D、在质保期内对售后维修、技术服务、服务时间等的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两个档次,分别得0.5分、0.25分;有对车辆抛锚、故障、突发情况等的应急处置详细方案,根据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分四个档次,分别得1.5分、1分、0.5分、0分;

三、技术部分(48分)

1、样车评定(15.5分)

(投标人无样车实测的或样车不符合要求的,本项目中涉及样车评定及实测的评分项不得分,样车在实测过程中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实测项的,该实测项不得分。)

是指在使用方指定时间及同一线路运行,所有实测车辆车速在小于40Km/h下运行。

特别提示:因实测线路有坡路,请各投标方提前确认样车技术状况能适应实际道路运行,因实测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车辆事故及意外,所涉及的相关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负。各投标方须及时与招标方所要求的样车充电站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前期数据通讯及技术等的对接。各提供样车的投标方要保证测试样车动力电池充电的安全性,不能强制使用大电流充电;如发生电池爆炸、燃烧等异常现象,所涉及的相关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负。样车充电慢充提供最大单枪功率为150Kw,快补充电提供最大单枪功率为300Kw。

要求提供样车的投标方提供与投标车型一致的样车(三电配置必须与投标车辆型号一致),并书面澄清投标车型与样车的差异。

A、样车整体情况(5分)

样车主要性能:外观,生产工艺质量,内饰,设施布置合理性,使用操作性,易维护性,乘坐舒适性,防水、防火、防触电处理,动力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高温预警及烟雾报警功能,电池仓与乘客区的隔离设计等,根据评委对样车评分计算样车整体情况得分。(具体见样车整车评分表)

B、续航里程(5.5分)(以实测评定)

续航里程(实测)Km:是从车辆充满电开始行驶到剩余电量最低不得低于20%时实际所行驶的里程。并记录此时的剩余电量及实际行驶里程。

从上诉记录的剩余电量开始充电计算时间到充满为止,记录整个充电过程的充电时间(分钟)及总充电量(Kwh),再计算单位时间充电量(Kwh/分钟),评分办法如下:

续航里程<150Km得0分,≤续航里程=150Km得1.5分,150公里以上每增加1Km(Km精确到个位数)加0.04分,此项最高得5.5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C、单位耗电量(5分)(以实测评定,不开空调状态)

①单位耗电量(此项精确到1位小数点)Kwh/Km:是样车从充满电开始到剩余电量为20%时开始充电再到充满的实际充电量与实际所行驶的里程的比值,评分办法如下:单位耗电量≥1Kwh/Km,得0.5分,每降低0.01Kwh/Km加0.1分,此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指标(32.5分)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技术指标得5分,任何一项指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根据投标人对一般技术需求的响应程度(25.5分);

整车的防水、防火、防漏电、续航量程、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百公里电能消耗量,充电倍率、电池仓体的保温,保暖,辅助加热,电机、电控、绝缘、耐高压等技术需求的响应程度。

主要总成件“三电”( 动力电池、电机、电控);(16.5分)整车涉水深度(1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厂家标定的整车涉水深度:小于350mm(含350)得0.25分,350mm-400mm得0.5分,400mm-450mm得0.75分,450mm以上得1分。

②动力电池(9.5分):

a、有且提供动力电池厂家动力电池技术参数及相关检验报告的(要求动力电池厂家盖章),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电池容量3.5分

电池容量达到145Kwh得0.5分,每增加1Kwh加0.05分,此项最高得3.5分;

c、充电倍率(5.5分)

投标方要提供由电池厂家提供的电池技术参数(按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必须由电池厂家盖章,其中充电倍率及快补倍率必须明确标明。充电倍率<0.6C(以此类推)得0.5分,0.6-0.7C得1分,0.7-0.8C得1.5分,0.8-0.9C得2分,0.9-1C得2.5分,1C及以上的得3分。

有快速补电功能且充电倍率达到0.5-0.8C(不含0.8C)得0.5分,0.8-1C得1.5分,1C及以上的得2.5分。

③电机(2分):防护等级≥IP67(要求第三方检测报告)。

电机额定功率≥100KW,得1分;电机额定扭矩≥950N.m/rpm,得1分。

④电控(4分):

a防护等级≥IP67(要求厂家证明材料),得0.5分,否则不得分。

b电控集成度(1分)主要是减少高压连接点,根据实车查验情况给分,分为1分、0.5分两个档次。

c远程实时监控平台(1分),电池管理系统(0.25分),主动均衡(0.25分);高压在线绝缘管理(自断电功能)(0.5分),专用耐高压线卡、专用警戒色及高低压分开走线(0.5分)

B、底盘3分

前后桥(0.2分)、主减(0.5分)、免维护轮端(核心部件为进口)(0.4分)、前后盘式制动器(0.2分)、轮胎(0.3分)、空气悬架(0.3分)、独立水暖(0.4分)、电动转向助力泵(0.3分)、电动气泵(0.3分)、集中润滑(0.1分)等主要总成件或配件。根据配置产品(品牌、质量、质保期、售后服务等)评定。(每项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分值以0.05为档)

C、低压线路及电器部分(2分)

空调(30000-32000大卡)(0.8分)、接插件(0.2分)、电瓶(0.1分)、CAN总线仪表及模块(0.5分)、LED线路牌及LED显示屏(0.4分),根据配置产品(品牌、质量、质保期、售后服务等)评定。(每项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分值以0.05为档)。

D、防火、防水、防漏电、轻量化等先进技术在车身材料及内饰件上的应用(2分)

①座椅(0.25分),司机全封护围(0.25分)、PVC地板(0.25分),地板革(0.25分)等主要总成件或配件。根据配置产品防火、防水、轻量化等先进技术的应用评定。(每项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分值以0.05为档)。

②电池舱的保温(0.25分),动力电池散热(0.25分),电池舱辅助加热(0.5分)等主要总成件或配件。根据配置产品防火、防水、防漏电、轻量化等先进技术的应用评定。(每项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分值以0.05为档)。

E、生产工艺先进性(2分)

①具备先进的自动化生产线和工艺(先进的模具加工和焊接、防锈、喷漆、装配、出厂实验等先进的生产线和制造工艺)提供生产线及主要设备图片。根据提供资料分1分、0.5分两个档次。

②防锈处理:整车阴极电泳(车身、前后围蒙皮、底盘及车架),要求投标方提供阴极电泳主要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及设备照片,进口阴极电泳设备得1分,国产设备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现场陈述、答疑,此项共2分;

A、根据投标人陈述、答疑情况分二个档次,分别得1分、0.5分、0分;

B、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及动力电池厂家派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及动力电池厂家有委托书)现场陈述、答疑的,根据陈述、答疑情况分三个档次得1分、0.5分、0分;

四、价格部分(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采购方自付车款超出********.60元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本次招标的评分不因发票中是否含国家或山西省补贴资金而变化,如因山西省新能源车开票政策变化,不影响此次招标的评分结果及中标结果。


样车实测数据表

附表一:年月日

序号

厂家

车型

总电量

(Kw/h)

使用电量

(Kw/h)

剩余电量

(Kw/h)

充电时间

行驶里程(km)

充电功率(Kw)

充电电量(Kw/h)

快充功率(Kw)

快充时间(min)

快充电量(kw/h)

备注

起时

止时

用时

1

2

3

4

5

6

7

8

9

10

实测人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摄像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样车整车评分表

附表二:年月日

序号

厂家

车型

外观

(1-10分)

工艺

(1-10分)

内饰

(1-10分)

布局合理性(1-10分)

乘坐舒适性

(1-10分)

易操作性(1-10分)

易维护性(1-10分)

安全性能30分

合计

得分

专用灭火

装置(1-10分)

高温烟雾报警(1-10分)

防火、防水、防漏电(1-10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每项得分以整数评定,最后得分计算公式——合计分*0.05


第六部分合同原则

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合同一(生产厂家为唯一投标主体)

甲方(需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乙方(供方):

乙方在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合同产品: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供货地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调试:合同设备在现场的调试。

验收:本合同产品须经过甲方验收并认可。

5、合同款支付日: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概述

1、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的车辆将在阳泉市公交系统使用,主要在市区和阳泉市郊区运行,运行路段主要为山区坡度大的普通公路,路面坑洼。中标人须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供货、培训、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修维护,并完成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2、合同名称: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3、合同主要产品型号数量: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4、合同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本合同生效前国家相关的制造、环保及节能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并且合同产品必须具有满足甲方在招标文件中产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标准、技术指标。

5、合同产品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标准,并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三、合同的价格和供货范围及开票

1、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工作的价格。

(1)本合同总价包含:合同产品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

(2)本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设备由乙方工厂至现场的运费和保险等费用

(3)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所有税费。

(4)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采购方自付车款(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5)开票金额:为购置车辆全部价款(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采购方自付)

开票:(发票开据要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

四、合同付款

(一)付款方式

1、乙方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三年后支付。

五、合同供货期和免费质保期

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工期的调整

(一)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免费质量保证期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交货,抵达阳泉公交公司。

2、合同设备的免费质量保证期: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二)合同供货期调整

如遇以下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字后供货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变更而增加工作量发生的供货期变化;

2、甲方负责的事项未能及时完成而影响乙方的供货进度。

六、技术规范

1、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和/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及技术标准,必须采用相关或高于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当相关标准互相冲突时,以高一级的标准为准,所有这些采用的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七、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阳泉市):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八、技术资料

1、乙方应提供满足合同产品的运行、人员培训、设备维修和保养、车辆上户的全部图纸、资料和文件。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2;

2、交货时乙方提供全套产品技术资料(须保证不牵扯到对第三方专利侵权及相关商业机密);本招标书文件技术部分及该行业习惯规定的其它资料。

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九、培训及验收

1、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在甲方现场按合同要求进行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验收及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2、验收: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产品的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3、培训:乙方负责用户使用、维修、管理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

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按服务承诺规定执行。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的部件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在质保期内,对由于部件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甲方保留要求全部退货的权利。

4、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备品备件,以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5、售后服务:

(1)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2)乙方将在“三电”(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免费质保期内派驻“三电”专业技术人员(不以售后服务站及其它人员顶替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对中标车辆提供保姆式服务。五年(含五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20%,五年至八年(含八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30%,否则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动力电池;

(3)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和包换服务。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乙方在收到用户的通知后保证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

(4)如发生因乙方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抛锚等突发情况,诸如拖车等的相关应急处置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投标产品国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保证配件、零部件的优惠供给,如因配件供应短缺或延迟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投标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如出现产品因质量、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批量(3个月内故障率达到5%)故障,乙方予以全部产品(故障部位)的更换。

(7)乙方承担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损失。

(8)为保证投标产品的正常运营,乙方将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在当地售后服务站免费配备易损件、常用件,大的总成件及零部件保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发货。

十一、税费

1、所有税费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也由乙方负担。

十二、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三、争议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违约终止合同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在合同设备的供货和调试期(天)内或经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乙方未能完成所有的合同货物的供货,乙方必须自违约之日起按每日0.5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违约日后30日内仍无法完成合同供货并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转让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转包金额的100%向乙方索赔。

十六、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阳泉市财政局三份,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下列文件属合同的附件和依据:技术配置及要求(附件1)、备品备件表(附件2)、车辆总成及附(配)件明细表(附件3-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表:全权代表: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签约时间:2016年月日

签约地址: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合同二(经销商为唯一投标主体)

甲方(需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乙方(供方):

乙方在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合同产品: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供货地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调试:合同设备在现场的调试。

验收:本合同产品须经过甲方验收并认可。

5、合同款支付日: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概述

1、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的车辆将在阳泉市公交系统使用,主要在市区和阳泉市郊区运行,运行路段主要为山区坡度大的普通公路,路面坑洼。中标人须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供货、培训、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修维护,并完成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2、合同名称: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3、合同主要产品型号数量: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4、合同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本合同生效前国家相关的制造、环保及节能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并且合同产品必须具有满足甲方在招标文件中产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标准、技术指标。

5、合同产品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标准,并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三、合同的价格和供货范围及开票

1、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工作的价格。

(1)本合同总价包含:合同产品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

(2)本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设备由乙方工厂至现场的运费和保险等费用

(3)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所有税费。

(4)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采购方自付车款(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5)开票金额:为购置车辆全部价款(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采购方自付)

开票:(发票开据要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

四、合同付款

(一)付款方式

1、乙方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三年后支付。

五、合同供货期和免费质保期

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工期的调整

(一)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免费质量保证期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交货,抵达阳泉公交公司。

2、合同设备的免费质量保证期: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二)合同供货期调整

如遇以下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字后供货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变更而增加工作量发生的供货期变化;

2、甲方负责的事项未能及时完成而影响乙方的供货进度。

六、技术规范

1、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和/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及技术标准,必须采用相关或高于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当相关标准互相冲突时,以高一级的标准为准,所有这些采用的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七、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阳泉市):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八、技术资料

1、乙方应提供满足合同产品的运行、人员培训、设备维修和保养、车辆上户的全部图纸、资料和文件。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2;

2、交货时乙方提供全套产品技术资料(须保证不牵扯到对第三方专利侵权及相关商业机密);本招标书文件技术部分及该行业习惯规定的其它资料。

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九、培训及验收

1、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在甲方现场按合同要求进行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验收及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2、验收: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产品的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3、培训:乙方负责用户使用、维修、管理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

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按服务承诺规定执行。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的部件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在质保期内,对由于部件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甲方保留要求全部退货的权利。

4、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备品备件,以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5、售后服务:提供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十一、税费

1、所有税费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也由乙方负担。

十二、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三、争议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违约终止合同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在合同设备的供货和调试期(天)内或经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乙方未能完成所有的合同货物的供货,乙方必须自违约之日起按每日0.5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违约日后30日内仍无法完成合同供货并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转让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转包金额的100%向乙方索赔。

十六、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阳泉市财政局三份,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下列文件属合同的附件和依据:技术配置及要求(附件1)、备品备件表(附件2)、车辆总成及附(配)件明细表(附件3-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表:全权代表: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签约时间:2016年月日

签约地址: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合同三(联合体为投标主体)

甲方(需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乙方1(供方1):

乙方2(供方2):

乙方在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辆更新及充电桩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条款

合同产品: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供货地点: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调试:合同设备在现场的调试。

验收:本合同产品须经过甲方验收并认可。

5、合同款支付日: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二、项目概述

1、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的车辆将在阳泉市公交系统使用,主要在市区和阳泉市郊区运行,运行路段主要为山区坡度大的普通公路,路面坑洼。中标人须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产品的供货、培训、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维修维护,并完成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2、合同名称: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合同。

3、合同主要产品型号数量:台(车辆厂牌型号)纯电动公交客车

4、合同设备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本合同生效前国家相关的制造、环保及节能标准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并且合同产品必须具有满足甲方在招标文件中产品的技术文件和技术标准、技术指标。

5、合同产品的使用年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标准,并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

三、合同的价格和供货范围及开票

1、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工作的价格。

(1)本合同总价包含:合同产品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

(2)本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设备由乙方工厂至现场的运费和保险等费用

(3)合同总价内包括合同所有税费。

(4)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合同总价:采购方自付车款(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5)开票金额:为购置车辆全部价款(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采购方自付)

开票:(发票开据要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

四、合同付款

(一)付款方式

1、乙方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运行正常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试运行正常三年后支付。

五、合同供货期和免费质保期

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工期的调整

(一)合同产品的工期和免费质量保证期

1、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交货,抵达阳泉公交公司。

2、合同设备的免费质量保证期: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二)合同供货期调整

如遇以下情况,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字后供货期相应顺延。

1、因甲方原因引起的变更而增加工作量发生的供货期变化;

2、甲方负责的事项未能及时完成而影响乙方的供货进度。

六、技术规范

1、提交产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附件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和/或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及技术标准,必须采用相关或高于产品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当相关标准互相冲突时,以高一级的标准为准,所有这些采用的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七、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为: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阳泉市):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八、技术资料

1、乙方应提供满足合同产品的运行、人员培训、设备维修和保养、车辆上户的全部图纸、资料和文件。乙方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图纸、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2;

2、交货时乙方提供全套产品技术资料(须保证不牵扯到对第三方专利侵权及相关商业机密);本招标书文件技术部分及该行业习惯规定的其它资料。

3、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甲方。

九、培训及验收

1、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在甲方现场按合同要求进行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其验收及服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2、验收:产品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产品的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通过甲方的验收。

3、培训:乙方负责用户使用、维修、管理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

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

1、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按服务承诺规定执行。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的部件和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在质保期内,对由于部件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甲方保留要求全部退货的权利。

4、乙方应保证在货物的寿命期内优惠、优先供应甲方备品备件,以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

5、售后服务:

(1)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2)乙方将在“三电”(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免费质保期内派驻“三电”专业技术人员(不以售后服务站及其它人员顶替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对中标车辆提供保姆式服务。五年(含五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20%,五年至八年(含八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30%,否则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动力电池;

(3)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和包换服务。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乙方在收到用户的通知后保证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

(4)如发生因乙方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抛锚等突发情况,诸如拖车等的相关应急处置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投标产品国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保证配件、零部件的优惠供给,如因配件供应短缺或延迟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6)投标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如出现产品因质量、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批量(3个月内故障率达到5%)故障,乙方予以全部产品(故障部位)的更换。

(7)乙方承担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损失。

(8)为保证投标产品的正常运营,乙方将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在当地售后服务站免费配备易损件、常用件,大的总成件及零部件保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发货。

十一、税费

1、所有税费全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2、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也由乙方负担。

十二、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十三、争议

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向甲方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违约终止合同

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在合同设备的供货和调试期(天)内或经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乙方未能完成所有的合同货物的供货,乙方必须自违约之日起按每日0.5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在违约日后30日内仍无法完成合同供货并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终止合同,并重新组织采购。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五、转让

1、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擅自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转包金额的100%向乙方索赔。

十六、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阳泉市财政局三份,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下列文件属合同的附件和依据:技术配置及要求(附件1)、备品备件表(附件2)、车辆总成及附(配)件明细表(附件3-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1: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表:全权代表: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乙方2:

法定代表人:

全权代表: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2016年月日

签约地址: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验收报告格式(一式四份):

阳泉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货物)

填报时间:

采购人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开户银行

中标供应商账号

中标供应商电话

付款方式

本次付款为第______次付款

发票金额

已付金额

本次应付

余额

验收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

3

4

5

6

7

8

9

小计

(行数不足可附表填制)

验收意见

□1、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供应商的中标内容相符

□2、供应商是否按照合同和承诺的时间、地点交货

□3、货物安装调试是否完成

□4、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5、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是否真实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验收人员

签名

职务或职称

单位名称

职系方式

验收组负责人

验收组成员1

验收组成员2

社会机构人员1

社会机构人员2

中标供应商代表

采购单位财务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验收日期:年月日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采购管理科、采购机构各一份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5-6中内容及顺序编排投标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二〇一年月日

目录格式

目录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

5、……………………………………………………………………………

…………………………………………………………………………

……………………………………………………………………………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

3、………………

…………………………………………………

………………………………………………………………

………………………………………………………………

…★开标报价一览表……………………………………………………………

…★投标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

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法人代表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人(加盖公章):

日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单位(公章):

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无违法记录声明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内容

(一)投标函

投标函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报价一览表。

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后公布的预算金额时,导致投标无效。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

9、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集采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

10、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11、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2、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5、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6、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开标后撤回投标的;

(5)在评标期间,影响集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

(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文件正本须提供原件。

(二)投标人资格声明

代理商资格声明

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公章)

(2)地址:(3)电话:

(4)成立和注册日期:(5)主管部门:

(6)性质:(7)主要负责人:

(8)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术工人数:

(9)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主要技术人员: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姓名

年龄

技术职称

取得职称时间

联系方式

备注

……

……

……

……

……

……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截止开标之前近一年已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主要同类型项目: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使用单位

使用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数量(台/套)

交付使用日期

备注

……

……

……

……

……

……

……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截止开标之前近一年正在履行的同类型项目: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使用单位

安装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数量(台/套)

目前进展情况

备注

……

……

……

……

……

……

……

4、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制造厂家资格声明

名称及其它情况:

(1)制造商名称:(公章)

(2)地址: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

(5)性质:(6)职工总数:

(7)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8)生产工人:

(9)最近一次资产负债表(到止)

2、制造厂家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家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主要部件名称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4、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主要设备及生产图片:

5、在山西的备品备件库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供应商

6、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7、其他情况: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三)开标报价一览表

开标报价一览表货币: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名称:(公章)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及厂家

数量

(台/套)

国补

单价

省补

单价

采购人

自付单价

单车

总价

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

货物总价

质保期

供货期

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

大写:

小写¥:

货物总价

大写:

小写¥:

1、本表中国补单价为投标车型单车所能取得的国家补助金额;省补单价为投标车型单车所能取得的省级补助资金金额;采购人自负单价为投标车型单车总价去除国家及省级补助资金以外的采购人自负部分金额;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为采购人自负单价乘以数量所得金额;货物总价为单车总价乘以数量所得的金额。货物总价中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种费用,本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作的价格。

2、投标货物总价包含:合同产品费、培训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投标货物总价内包括合同设备由乙方工厂至现场的运费和保险等费用;投标货物总价内包括合同所有税费。

3、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不含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4、开票金额:为购置车辆全部价款(国家及山西省省级补贴资金+采购方自付);开票:(发票开据要符合晋财建一[2016]75号文件要求)。

5、唱标报价是报采购人自付款合计价。


(四)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备注

……

……

……

……

……

……

……

……


(五)、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公章)


1、组织实施保障

序号

服务要求内容

响应情况

A

附后见页

B

C

……

……

……

2、售后服务保障

A

B

C

D

……

……

……


注: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中标明响应内容所在页码。

(六)、承诺书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主要营业生产地址设在(地址)。兹授权合法成立的,主要营业地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全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活动:

1、使用我公司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参加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投标产品型号,参加招标编号)。

2、作为生产制造商,我方保证若在(投标人全称)中标后,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对(投标人全称)提供的我们生产的产品承担生产、制造、技术、质量、售后服务、应急保障等方面的全部责任,我方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天内交货,在此项目中涉及生产制造商的部分,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将向采购人出具相关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书中的承诺内容履行相关义务。

3、本授权书不影响对其他人的授权,但我们承诺不会将相同(相同品牌、相同型号规格、相同的类型、系列、材质等)的产品同时授权给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投标人全称)在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中的招投标活动,杜绝行串标、围标、贿赂等各类违法活动的产生。

5、本授权书与附件同时出具有效。

附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法人代表签字(签章):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官方网址: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官方Email: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联系人: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制造商咨询电话:

本授权书签发日期:年月日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主要营业生产地址设在(地址)。我公司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为纯电动公交车,参加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我公司做如下售后服务承诺:

一、所投标产品提供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不得低于36个月)的整车免费质保期(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电机、动力电池、电控“三电”系统免费质保年(不得低于8年)。

二、我方将在“三电”(电机、动力电池、电控系统)免费质保期内派驻“三电”专业技术人员(不以售后服务站及其它人员顶替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对中标车辆提供保姆式服务。五年(含五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20%,五年至八年(含八年)内电池电容量衰减量不大于车辆配置电池总容量的30%,否则厂家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动力电池;

三、免费质保期内,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提供免费维修和包换服务。免费质保期内,出现故障需维修时,中标单位在收到用户的通知后保证小时内响应,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故障,提供7×24小时维修服务。

四、如发生因我方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车辆抛锚等突发情况,诸如拖车等的相关应急处置由我方承担。

五、我方在投标产品国家规定的使用寿命期限内,保证配件、零部件的优惠供给,如因配件供应短缺或延迟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我方承担。

六、投标产品在免费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方承诺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如出现产品因质量、设计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批量(在质保期内连续3个月内同一部位故障率达到5%)故障,我方予以全部产品(故障部位)的更换。

如因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影响车辆运营的,经维修仍不能满足正常运营需要的,我方予以产品退换。

如因质量问题,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安全事故的,经整改仍不能解决的,我方予以产品退换。

七、我方承担质保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损失。

八、为保证投标产品的正常运营,我方将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在当地售后服务站免费配备易损件、常用件,大的总成件及零部件保证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发货。

生产厂家:(公章)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产品动力电池生产厂家承诺函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动力电池生产厂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主要营业生产地址设在(地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生产的投标产品(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的纯电动公交大客车上使用的我们(动力电池生产厂家)提供的型号为动力电池型号的动力电池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所出据的动力电池技术性能指标参数及电池相关检测报告为真实有效。

附件:1、动力电池技术性能指标参数表(公章)

2、动力电池相关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公章)

动力电池生产厂家:(公章)

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风险承诺函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人在参加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时,已掌握国家及山西省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相关政策。涉及此次招投标的新能源车国家及山西省补贴资金的申领由投标人负责,因政策性调整导致的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国家或山西省补贴资金未能领取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二〇一六年月日

投标车型样车承诺函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人参加的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的样车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我们保证样车的品牌车型与投标产品品牌车型一致,动力电池、电机、电控“三电”系统配置与投标车型完全一致,

我们投标人已与招标方所要求的样车充电站厂家技术人员进行前期数据通讯及技术等的对接,我们投标人保证测试样车动力电池充电的安全性,如发生电池爆炸、燃烧等异常现象,所涉及的相关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因样车实测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车辆事故及意外,所涉及的相关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二〇一六年月日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承诺函

(经销商为唯一投标人时提供)

致: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制造商,主要营业生产地址设在(地址)。我们生产的投标产品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投标人参加招标编号为的阳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我公司做如下承诺:

因投标人为委托销售机构,不是实际产品制造人,不具备对投标产品的技术研发及支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体系及应急保障体系、生产周期等的实际执行能力,为保证上述情况的有效、可靠、稳定的落实,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文件中由我方提供的相关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应急保障、生产周期等资料及内容,我方均盖公章,保证其真实性,并愿为此承担所有责任。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是对在此次招投标活动中涉及的除投标产品销售方面以外的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应急保障、生产周期等负责,并保证如投标人中标后,我们(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将与投标人及采购人签订合同,明确(投标产品生产厂家)为投标产品的生产、技术研发及支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体系及应急保障体系、生产周期等的实际承担责任人,并进一步细化。

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公章)

二〇一六年月日

第八部分相关附件

附件一:

账户信息函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交付投标保证金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投标人公章年月日

注:为了能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来我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凭单”时,同时提交此函。我中心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说明:投标人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相关资料(年度会计报表、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保人数证明等)

附件三:

质疑函

采购人、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对------采购项目,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

1.

2.

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1.

2.

具体诉求:

1、

2、

质疑投标人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质疑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电子邮箱地址:

年月日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9月0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充电桩 车辆 新能源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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