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新区2024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湖滨新区2024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宿迁市湖滨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就湖滨新区2024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进行市场调研,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市场调研。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湖滨新区2024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 | 主要用途及功能 | 估算价(万元) | ||||||||||||||||||||
1 | 湖滨新区2024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 | 湖滨新区2024年骆马湖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扶持项目施工主要内容为皂河镇、井头街道、晓店街道等,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 315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4.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磋商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三、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28日09:00至2024年08月30日18:00。 供应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sqcz.suqian.gov.cn/)找到本项目获取相关调研文件。 四、调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需求响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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