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南宁市儿童友好文化产品创作的比选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南宁市儿童友好文化产品创作的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南宁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知晓率和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南宁市妇女联合会计划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2024年南宁市儿童友好文化产品创作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桂财综〔2019〕51号)、南宁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关规定,南宁市妇女联合会现对实施本次创作工作的专业机构进行比选,特发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南宁市儿童友好文化产品创作
二、项目经费预算
共计壹拾贰万圆整(¥12万元)
三、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1.创作南宁市儿童友好卡通形象(2个),要求符合大众审美,符合儿童动漫潮流,突出广西民族民俗文化元素。
2.创作10幅的南宁市儿童友好公益海报,要求配合卡通形象、儿童友好城市LOGO、宣传口号的推广传播来制作,整体色调明亮,排版及画面符合大众审美,贴合“儿童友好”主题,同时兼顾公益内容,尽可能植入广西民族文化元素。
3.创作1首南宁市儿童友好主题曲、拍摄1部主题曲MV,要求具有南宁特色,贴合儿童友好文化主题,整体风格轻快明亮,音调旋律易于儿童演唱,歌词内容积极正面、通俗易懂;主题曲MV原始画面质量不低于2160P,场景设计符合主题,内容应有吸引力,并与目标受众相关。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需要);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企业简介、资质证明材料等;
5.按照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作方案、报价等;
6.近三年承接与本次项目类似的案例、影像资料等有利于比选单位中选的合法资料;
7.承接团队的人员配置和资质;
8.工作服务承诺;
9.提供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10.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如有)无违纪违法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六、采购与合作方式
(一)发布公告招标,邀请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平面设计、视频制作等资质,并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照的企业机构,综合考虑报价、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选择性价比最优的1个机构予以合作。
(二)与符合条件的专业文化传媒公司合作,购买机构的专业服务,完成儿童友好卡通形象、公益海报、主题曲及MV的创作工作。
七、材料投递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8月30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伍份,标注日期,密封提交至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2号南宁市妇女联合会5楼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比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蒙 洁、唐慧芬
电 话:0771-*******
邮政编码:******
邮箱:nnfegwb@163.com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8月27日
标签: 儿童友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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