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南二社区2023年度实施建构筑附着物专项整治行动二期邀请公告
夏南二社区2023年度实施建构筑附着物专项整治行动二期邀请公告
夏南二社区2023年度实施建(构)筑附着物专项整治行动(二期)
投标邀请书
夏南二社区2023年度实施建(构)筑附着物专项整治行动(二期) 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南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集体资金 。夏南二社区2023年度实施建(构)筑附着物专项整治行动(二期)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二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夏南二社区2023年度实施建(构)筑附着物专项整治行动(二期),工程造价约为200万元。工程内容包含对辖区内残旧破损的超宽飘蓬、堵塞巷道的栅门和实墙、违章搭建的车棚和杂物棚等统一拆除,预计拆除面积*****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如因中标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逾期完工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
注:(1)若在合同期内中标人累计完成的工程量结算额达到施工合同暂定价或经招标人确认无需再进行该项目的,则本合同终止;若合同工期届满,工程资金仍有结余(结算总额不足施工合同暂定价)的,不影响本合同期的结束。
(2)由于本工程为拆除(复绿)工程,无论招标人是否有提供施工图纸,中标人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落实施工。
2.4 招标控制价(投标折率最高限价):90.00%;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本工程为夏南二社区2023年度实施建(构)筑附着物专项整治行动(二期),工程内容包含对辖区内残旧破损的超宽飘蓬、堵塞巷道的栅门和实墙、违章搭建的车棚和杂物棚等统一拆除,预计拆除面积*****平方米。工程内容详见以《招标清单表》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等级,且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相关管理规定(如有新文件,最终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是“2022-2024年度桂城街道小额建设工程企业推荐名单-建筑工程”内的单位。
4.5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6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建筑业企业)。
4.6.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6.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7.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须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被邀请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到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华翠北路“东海御苑”12座12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① 经招标人确认的投标邀请书;
② 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300元,在领取资料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南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供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在核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的身份时将不予通过验证。
8.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9月2日17:00时(具体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
9.其他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9.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邀标公告)、中标公示在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shygc.com//)发布。
10.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南二社区居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华翠北路“东海御苑”12座12铺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潘先生 | 联系人:孔工 |
联系电话:0757-******** | 电话:0757-******** |
传真:0757-******** | |
2024年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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