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附加项
9.1投标人报名时需上传下列证明材料,招标人在报名阶段只对投标人的下列材料进行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网上报名需上传的电子版资料(以下资料为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时在资质业绩信息项目下逐项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扫描件; 4)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6)《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使用须知》签字盖章确认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9.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的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3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9.4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5成功报名的认定条件: 1)投标人根据报名参与项目,在(b2b.10086.cn)系统上按照本公告9.1条款所要求的报名条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点击“提交”按钮以完成报名申请,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报名信息进行符合性检查,待通过后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只接受银行转账汇款方式(企业对公账户,非个人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转账汇款成功后,请将汇款凭证(包含银行电汇底单或网银转账电子凭证、所购买项目的项目名称及标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邮箱; 4)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确认投标人已完成购买,此时投标人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此时投标人方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投标人可以在当日17:30—次日9:00登陆系统注册、报名,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不负责在此时间段内对注册信息进行检查(注:招标人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为保证投标人足够时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早于投标截止时间一小时以上完成注册提交报名申请。否则,因此造成的报名不成功等责任,投标人自负。 9.6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作为投标阶段的投标应答操作。CA证书在初次报名成功后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申请办理。已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CA证书的,须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CA证书导致其应答受影响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作为河北移动与供应商交互的官方平台,河北移动供应商协同门户已正式上线提供用户注册使用,欢迎广大移动供应商登陆供应商协同门户进行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可在线获取招投标公告及采购协同等业务信息。河北移动采购平台供应商协同门户公网访问地址为:http://218.207.67.70,用户进入主页面后可通过点击右上角的“操作指南”,根据提示点击供应商使用手册链接进行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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