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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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416,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类型:机房项目运维 设备维保服务范围:服务器 设备数量:100 -200 台数:397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0 配件清单:查看附件 | (一)数据服务每天监控设备的数据交换过程,确保数据接口及链路正常,数据实时有效送达,数据符合各类规范要求,数据有效存储。检查数据的有效性,如遇到不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排查及数据清洗工作。(二)大厅设备对排队叫号器、LED条屏以及政务数据大屏进行软硬件维护。每月对以上设备时行可用性测试,确保不影响政务大厅日常事务。(三)机房除尘每季度一次设备的除尘、清理,扫净监控设备显露的尘土,对摄像机、防护罩、门禁、监控采集模块等部件要卸下彻底吹风除尘,之后用无水酒精棉将各个擦干净,调整摄像头清晰度,防止由于机器运转、静电等因素将尘土吸入监控备设机体内,确保机器正常运行。(四)机房监控设备1.根据监控系统各部份设备的使用说明,每月检测其各项技术参数及监控系统传输线路质量,处理故障隐患,协助监控主管设定使用级别等各种数据,确保各部份设备各项功能良好,能够正常运行。2.对容易老化的监控设备部件每月一次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老化现象应及时更换、维修,如视频头、采集模块等。3.对易吸尘部份每季度定期清理一次,如监视器、漏水检测主机、门禁主机等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屏幕的静电作用,会有许多灰尘被吸附在监视器表面,影响画面的清晰度,要定期擦拭监视器,校对监视器的颜色及亮度。4.对长时间工作的监控设备每月定期维护一次。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5.每月定期对监控系统和设备进行优化:合理安排监控中心的监控网络需求,如带宽、IP地址等限制。提供每月一次的监控系统网络性能检测,包括网络的连通性、稳定性及带宽的利用率等;实时检测所有可能影响监控网络设备的外来网络攻击,实时监控各服务器运行状态流量及入侵监控等。对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并进行相关的处理。根据用户需要进行监控网络的规划、优化;协助处理服务器软硬件故障及进行相关硬件软件的拆装等。(五)线路测试模块、光纤配线检查,标签检查,整理凌乱线缆,对采购单位所发生的故障及时排除;编写更新文档、表格和对应表来显示其物理链路机柜除尘、清洁;机柜及网络设备整理,包括交换机、配线架和网线的重新整理、排序,并重新标上统一的编号。(六)维护响应方式提供定期主动上门服务和采购单位要求的响应维护。服务指:系统初始检查及标准化、系统例行巡检、硬件故障解决、软件系统支持、防病毒系统的支持、网络系统的支持、系统扩容和升级、服务器运行监控、服务器日常操作、服务器故障排错、服务器安全管理、虚拟化运行监控、虚拟化日常操作、虚拟化故障处理、虚拟化安全管理、网络运行监控、网络日常操作、网络故障排错、存储监控、巡检服务、预防性检查、存储日常操作、存储性能改进和优化、数据备份与恢复、数据库部署服务、数据库性能监控、数据库故障诊断和解决、数据库性能调优、数据库用户权限管理、数据库备份与恢复、数据库补丁管理。 | 1 | 416,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2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服务期限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蒋凯航 180*****998
采购单位:海丰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08月28日
标签: 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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