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和田县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653*****082*********)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80.0%、其他资金20.0%,招标人为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2.项目规模: (一)道路工程:新建园区道路3条,新建道路总长2303.087米,均为支路,其中:开拓路(鲁新路-建设一路)总长度859.994米,建设一路(荒地-团结路)总长度1011.741米,规划路(建设一路-杭州路)总长度431.352米。(二)供水工程:管道沿道路布置,管道总长度1315米,管材为钢丝网增强聚乙烯复合管。配套附属设施包括II级钢筋混凝土管15 米,阀门井7座、排气井1座、消火栓井13座、消火栓13个、排泥井1座等。(三)排水工程:管道沿道路布置,管道总长度2365米,管材为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配套附属设施包括检查井54座等。(四)中水工程:管道沿道路布置,管道总长度2495米,管材为聚乙烯管。配套附属设施包括阀门井25座、排气井2座、排泥井3座等。(五)电气工程:新建电缆7520米。配套附属设施包括路灯135盏(配套资金解决),箱式变压器3座等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县工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职称;(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 施工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企业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②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设计企业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的工程设计或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及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09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9)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7日到 2024年09月17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0:30
2.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自主选择以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递交方式:(一) 电子保函: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单位基本账户办电子保函(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 / ggzy . xjht . gov . cn : 8 0 8 1 / )登陆交易主体,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2)投保人可通过和田公共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网电子保函保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5)咨话
**********;窗口服务电话:0903-
*******,
199*****669。(二)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統生成的虚拟子账号。(1)投标企业通过和田公共资交易网 (http: / / ggzy . xjht . gov . cn : 8 0 8 1 / )登录交易主体后择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2)投标单位可登录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和田公共交易网保证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和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4)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将拒绝评审。
2、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项目具体开、竣工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3、总承包工期80日历天。
4、本项目投资总额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其他资金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县昆仑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县百和镇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百和镇团结路98-8号 |
联 系 人:刘洋 | 联 系 人:文涛 |
电 话:0903-******* | 电 话:090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2024年08月2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