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山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后山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五华县龙村镇留畲小学后山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五华县龙村镇留畲小学后山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发改〔2015〕3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梅市财工【2015】61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五华县国土资源局,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留畲小学后山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削坡减载、坡脚挡土墙支挡、坡面格构锚固支护、截排水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3 招标控制价:约512664元。
2.4 承包方式:中标价大包干(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5 工程地点:龙村镇留畲村留畲小学后山。
2.6 建设工期:90天(日历天)。
2.7 评标办法:平均值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地质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条件,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2 信誉要求:
3.2.1 自2015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2.2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4.1.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1.3、营业执照副本
4.1.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1.5、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
4.1.6、项目负责人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
4.1.7、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或证明)
4.1.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4.1.2~4.1.8项资料提供复印件,核查原件;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规定,已换新证(即有二维码扫描证书)不须原件核查)
4.1.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书)
4.1.10、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原件
4.1.11、省外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广东省内企业不需提供)
上述资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法人公章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
4.2 报名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
投标人于2016年9月9日至9月14日9:00 时至 11:30 时,14:30时至17:30时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五华分公司(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08:30时--09: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点:五华县水寨镇财兴街2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县城华一路景新街景好苑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日期:2016年8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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