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村桃园小区后路浇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十里村桃园小区后路浇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
兴化市临城镇招投标采购办公室
二、建设单位
兴化市临城镇十里村
三、工程内容及要求
十里村桃园小区后路浇筑建设工程 ,施工内容及要求按照施工设计图、相关施工规范及工程招标控制价有关说明,工程质量按照工程合格标准,发包价6225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工程价按实际量结算)。
工期要求: 30个晴天。具体进场施工时间由建设单位统一安排,并起算工期。
四、对投标单位要求
1.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承担同类工程的施工资质 市政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投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资质和经历,且信誉良好。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工程转包,必须由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组织施工。
3.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及有关文件,并认真察看施工现场,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正式投标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认为应当答复的将予以解答。
五、招标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工程面向社会具有同类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在坚持施工标准和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最低价法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是项目经理或法人。
六、报名手续
1.公司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2.公司介绍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投标单位需经招标办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200 元(一律不退),竞标保证金6000元(未中标者退回,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回)
5.投标单位投标前应到现场进行勘察
投标报名项目经理本人需至现场进行报名、开标,上述手续中凡注明原件的应递交原件;未注明原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法人印章,并将原件提交招标单位审验。提供的书面材料应装订成册。每个公司只能委派1名项目经理。
七、付款方式
工程造价(含税)经招标后一次性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工程有效变更,按同口径下浮率纳入主体工程一并结算。
工程全面竣工,经验收合格决算后付50%,2017年底付30%、2018年底结清余款,税金由中标方负担。决算审核超过10%以上的审计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八、奖惩规定
1.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投标作自动放弃处理,中标人中标后弃标的,其投标抵押金不予返还。
2.中标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进度完成施工任务,每延期1天罚款500元。
3.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若一次验收不合格,罚工程总造价的2%。施工单位若质量不达标,除必须按要求整改达标外,其延期时间按上款规定处罚。
4.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日记及各项软件资料,所用材料均必须经检验合格,不合格的材料建设单位有权退回。
5.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安全施工,在施工地段安放警示标志,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工地要求,做好材料的有序堆放,保持施工场地文明、整洁,确保道路畅通、整洁。
九、其它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3日起至2016年9月8日下午4:30止,(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地点:兴化市临城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临城镇文化站内)。
联系人: 弘付祥 电话: 158*****098
2.招标时间:2016年9月9日上午9:20时在镇招标办。
3.中标者需另缴纳中标总额1%的招标管理费。
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七天之内由所属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招标单位对本简章和相关文件、资料、图纸等保有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并列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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