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划转方案/

无偿划转方案/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原宝安区工业废物处理站改制为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的通知》(深财资[2023]42号)文件,将一批原工业废物处理站用于危废处置等生产相关资产无偿划拨至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定划转方案,具体如下:

  一、资产的基本情况

资产类别

数量

原值(元)

房屋及构筑物

4

*******.22

通用设备

7

*******.64

专用设备

10

*******.63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3

*****

合计

24

********.49

  二、无偿划转原因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原宝安区工业废物处理站改制为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宝府办〔2018〕21号),将原宝安区工业废物处理站(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改制成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把原宝安区工业废物处理站现存可用资产注入该公司;根据区政府工作方案,授权区国资委对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注资,根据文件工作安排,由我中心将原工业废物处理站现存可用资产调拨给该公司,完成本级政府作为出资人对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固定资产注入。

  2017年根据《关于区环保水务局重新“三定”的通知》(宝机编[2017]42号),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与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环境科学研究所)、区环保水务设施管理中心、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整合成区环保水务技术监管中心;2019年根据《关于区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宝机编[2019]22号),将原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区环保水务技术监管中心(智慧宝安管控指挥中心环水分中心)划入区水务局,并更名为“深圳市宝安区水务技术监管中心”。由于我中心没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职能,根据《原宝安区工业废物处理站改制为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方案》,该职能由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为发挥国有资产最大效益,根据管理体制及职责分工,结合改制方案将一批原工业废物处理站用于危废处置等生产相关资产无偿划拨至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无偿划转风险分析

  原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废物处理站(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用于危废处置等生产相关资产无偿划转至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事项,对本单位影响具体如下:

  1、财务状况影响:划转后宝安区技术监管中心资产原值减少********.49元。

  2、业务活动影响:实物移交至深圳市宝安湾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对我中心日常开展的业务活动无影响。

  3、风险分析:原区工业废物处理站属于独立核算单位,因机构改革,按职责分工将部分用于危废处置等生产相关资产划转,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宝安区水务技术监管中心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