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
的公告
为更好使用我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方向),发挥产业发展衔接资金联农带农富农效益,按照谋划产业发展项目和规范选择项目实施主体流程,做好产业发展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筛选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欢迎有意愿的实施主体前来洽谈合作事宜。
一、产业发展项目
1.立足我区优势特色。谋划的产业项目一定要立足本区产业规划和特有的资源禀赋条件、发展市场前景大、带动能力强的种养业,以及由此延伸的初精加工、农旅融合等项目。
2.满足联农带农富农政策要求。谋划的产业项目要注重帮扶成效和带动效益,单个产业项目建立3种以上联农带农富农机制,尤其是产销对接(订单生产)、土地租赁(流转)、就业务工等增收方面。
3.谋划的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总规模应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能在2025年度开工和完工、有帮扶效益的成熟项目。
二、实施主体
实施(经营)主体要有一定经济实力、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拥有“三农”情怀、诚信守约的农民合作社、村集体企业、其他企业(公司)等合法的市场经营主体。
三、资格条件
1.实施(经营)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实施(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实施(经营)主体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项目正常合作。
四、报名时间及材料
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17:00止。
有意向参与的实施(经营)主体,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琼粤科技合作城A4栋3楼),如有问题可致电我局确认,联系人及方式:何代花 180 8986 1935;陈成彪 138 ********
1.实施(经营)主体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实施(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实施(经营)主体简介(格式不限)
4.实施(经营)主体近三年获得的荣誉证书
5.实施(经营)主体近三年财务报告、报表等(重点提供近期市场监管机读档案、近三年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涉诉情况)
6.产业发展项目建议书(内容包含联结带动方式:发展生产、就业务工、土地租赁(流转)、生产托管、技术指导、产销对接(订单生产)、收益分红。选其中3种以上)。
7.产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8.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用途及支出计划(单列或写到项目建议书里)
五、相关问题咨询,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单位: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琼粤科技合作城A4栋3楼)
联系人及方式:何代花 180 8986 1935
陈成彪 138 ********
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
标签: 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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