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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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永磁同步电梯曳引机30000台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年丰西路2688号

浙江玛拓驱动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玛拓驱动设备有限公司选址于南浔区年丰西路2688号,购置真空浸漆烘干机、绕线机等国产设备进行生产,形成年产永磁同步电梯曳引机30000台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文号为:浔经技变更〔2016〕3号

公参

  本项目位于南浔区年丰西路2688号,项目东南侧0.3km处为江蒋漾村村民住宅,约有165户村民居住;南侧1.3km处为洋南村村民住宅,约有260户村民居住;

西南侧0.7km处为马嘶村村民住宅,约有90户村民居住;为了慎重起见,本次环评将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了意见征求,本次个人调查表格共50份,团体调查表20份。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营运期

  1、废气:本项目浸漆烘干和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两股废气一起通过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干湿分离+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南浔振浔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当地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营运期噪声经绿化带阻隔、距离衰减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废旧包装、金属边角料和废漆包线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不排放;漆渣、水喷淋废水、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南浔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向阳路601号区政府大楼西楼2A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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